甘肃省宗教局佚名
2015-06-14
江南app下载-官方网站 甘肃讯 2015年6月11日,甘肃天水市委统战部举办了全市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场所管理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甘肃省宗教局吴国生副局长受邀在培训班上作了《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专题辅导讲座。天水市及各县(区)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及宗教场所管委会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吴国生副局长在讲座中梳理、讲解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精神和关于宗教工作的新观点、新论述、新要求,重点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18日至20日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大部署,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是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宗教界人士要主动学习了解中央大政方针,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既做好教徒又做守法好公民,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同时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高收入水平,自觉投身法治国家和小康社会建设。
关于宗教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吴国生副局长指出,当前宗教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各宗教健康发展、和谐稳定,宗教活动合法有序,宗教界在国家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程度不断加深。但是,境外渗透、宗教极端主义、非法宗教活动、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冲突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必须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党和政府既坚持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工作方针,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各类问题。宗教界不能将“宗教信仰自由”错误地理解为“宗教活动自由”,必须自觉地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吴国生副局长提出了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的四个着力重点,一是坚持中国化的基本方向,二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基本方针,三是引导宗教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落实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具体工作。他指出,宗教界要充分认识到,宗教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充实时代内涵。当前,坚持中国化方向,就是要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宗教活动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宗教工作部门要针对省宗教局督查调研中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将依法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宗教界要切实转变对依法管理的片面认识,树立依法管理是对宗教最大保护的理念,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抵御和防范渗透、宗教活动场所“七证一户”办理、财务监督管理、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年度考核、加强场所安全管理和网络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自觉融入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维护宗教和睦和顺、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政策法规宣讲是省宗教局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内容之一,对于引导宗教界人士主动学习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筑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的思想基础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甘肃省宗教局 佚名
2015-06-14
江南app下载-官方网站 甘肃讯 2015年6月11日,甘肃天水市委统战部举办了全市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场所管理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甘肃省宗教局吴国生副局长受邀在培训班上作了《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专题辅导讲座。天水市及各县(区)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及宗教场所管委会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吴国生副局长在讲座中梳理、讲解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精神和关于宗教工作的新观点、新论述、新要求,重点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5月18日至20日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大部署,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是新形势下做好宗教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宗教界人士要主动学习了解中央大政方针,坚决拥护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既做好教徒又做守法好公民,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同时转变思想观念,积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提高收入水平,自觉投身法治国家和小康社会建设。
关于宗教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吴国生副局长指出,当前宗教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各宗教健康发展、和谐稳定,宗教活动合法有序,宗教界在国家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程度不断加深。但是,境外渗透、宗教极端主义、非法宗教活动、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冲突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必须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党和政府既坚持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工作方针,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处理涉及宗教因素的各类问题。宗教界不能将“宗教信仰自由”错误地理解为“宗教活动自由”,必须自觉地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吴国生副局长提出了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的四个着力重点,一是坚持中国化的基本方向,二是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基本方针,三是引导宗教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落实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具体工作。他指出,宗教界要充分认识到,宗教同所在社会相适应是宗教生存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无论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不断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充实时代内涵。当前,坚持中国化方向,就是要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宗教活动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宗教工作部门要针对省宗教局督查调研中指出的问题,抓好整改,将依法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宗教界要切实转变对依法管理的片面认识,树立依法管理是对宗教最大保护的理念,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政策法规宣传、抵御和防范渗透、宗教活动场所“七证一户”办理、财务监督管理、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年度考核、加强场所安全管理和网络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自觉融入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维护宗教和睦和顺、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政策法规宣讲是省宗教局开展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内容之一,对于引导宗教界人士主动学习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筑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的思想基础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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