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自觉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

光明网佚名

2015-12-2208:49:4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内涵丰富、导向鲜明、目标明确。如何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动民族宗教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关键是要着力增强“四大意识”:

一、着力增强政治意识,把安全稳定防线筑得更牢

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从历史方位看,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面推进和“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为本质上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与社会管理、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其重要性将更加凸显。从面临的形势看,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日益频繁,涉及民族问题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打着各种旗号的宗教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加剧,部分地区地下非法宗教活动潜滋暗长。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和充分估计,切不可麻痹懈怠。从肩负任务看,我国社会关系正处于深刻变革调整期,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益复杂多元,反映到民族、宗教关系也必然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某些领域、某些方面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影响互动并存、此长彼消。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凝聚共识、智慧和力量,引领他们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发挥积极作用,有效防止工作出现摇摆和偏差。

二、着力增强共同意识,把民族团结事业做细做实

团结和发展是民族工作的核心。团结好,发展才有强大动力;发展好,团结才有坚实基础。作为民宗部门要集中精力紧紧围绕促进发展、维护团结这两件大事谋划、推进民族工作。把握发展第一要义,结合新一轮扶贫开发行动和“十三五”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快民族村全面小康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实施精准扶贫,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指导帮助民族村制订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壮大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动力。强化团结进步第一导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因地制宜,精心组织,打造亮点,推动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政策法规、优秀文化、风俗习惯的日常普及,着力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增强维护和谐第一责任。更加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

三、着力增强法治意识,把宗教和顺局面持续巩固

宗教问题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坚持按工作规律办事,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始终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宗教界定期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实施好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高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人心和善、家庭和乐、人际和顺、社会和睦、文明和谐的氛围。进一步加强宗教界教风建设,强化爱国爱教和依法办事意识。积极引导宗教界形成崇尚学习、注重修持、开放文明、服务社会的良好风气,以自身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可与尊重。始终坚持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内部管理、述职、考评等各项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制,深化模范宗教活动场所、优秀宗教教职人员创建评比活动,探索规范管理新途径。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要求,引导建立人才引进、培养、选拔的有效机制,把优秀人才推到更高的层次,成为有广泛影响、能发挥积极作用的代表人士。始终坚持法治化进程。切实强化部门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权力清单、权力制约、依法行政、程序正当的观念。

四、着力增强担当意识,把“三严三实”形象带头树好

民宗工作贵在落实,关键靠人。面对日益繁重的形势任务,迫切需要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民宗干部队伍。打造忠诚可靠的民宗队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站稳立场,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具体问题时,要讲政策、讲法制、讲方法,标本兼治,宽严相济,张弛有度,踏实稳妥地处理好有关事务。打造团结协作的民宗队伍。强化“无私方无畏”的意识,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有容人容事的气度、从善如流的雅量;强化“有为才有位”的理念,更好地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工作定位,在干事创业中实现自身价值,在争先创优中体现人生追求;强化“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干事讲效率、做事高标准、遇事敢担当、处事顾大局,发挥民宗部门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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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自觉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

光明网 佚名

2015-12-2208: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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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自觉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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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内涵丰富、导向鲜明、目标明确。如何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推动民族宗教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关键是要着力增强“四大意识”:

一、着力增强政治意识,把安全稳定防线筑得更牢

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从历史方位看,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面推进和“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为本质上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与社会管理、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其重要性将更加凸显。从面临的形势看,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日益频繁,涉及民族问题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打着各种旗号的宗教渗透破坏活动不断加剧,部分地区地下非法宗教活动潜滋暗长。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认识和充分估计,切不可麻痹懈怠。从肩负任务看,我国社会关系正处于深刻变革调整期,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益复杂多元,反映到民族、宗教关系也必然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某些领域、某些方面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影响互动并存、此长彼消。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团结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凝聚共识、智慧和力量,引领他们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发挥积极作用,有效防止工作出现摇摆和偏差。

二、着力增强共同意识,把民族团结事业做细做实

团结和发展是民族工作的核心。团结好,发展才有强大动力;发展好,团结才有坚实基础。作为民宗部门要集中精力紧紧围绕促进发展、维护团结这两件大事谋划、推进民族工作。把握发展第一要义,结合新一轮扶贫开发行动和“十三五”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快民族村全面小康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实施精准扶贫,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努力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指导帮助民族村制订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壮大特色产业,增强内生动力。强化团结进步第一导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因地制宜,精心组织,打造亮点,推动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政策法规、优秀文化、风俗习惯的日常普及,着力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增强维护和谐第一责任。更加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充分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

三、着力增强法治意识,把宗教和顺局面持续巩固

宗教问题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坚持按工作规律办事,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始终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宗教界定期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实施好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高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人心和善、家庭和乐、人际和顺、社会和睦、文明和谐的氛围。进一步加强宗教界教风建设,强化爱国爱教和依法办事意识。积极引导宗教界形成崇尚学习、注重修持、开放文明、服务社会的良好风气,以自身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可与尊重。始终坚持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内部管理、述职、考评等各项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制,深化模范宗教活动场所、优秀宗教教职人员创建评比活动,探索规范管理新途径。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要求,引导建立人才引进、培养、选拔的有效机制,把优秀人才推到更高的层次,成为有广泛影响、能发挥积极作用的代表人士。始终坚持法治化进程。切实强化部门依法行政意识,牢固树立权力清单、权力制约、依法行政、程序正当的观念。

四、着力增强担当意识,把“三严三实”形象带头树好

民宗工作贵在落实,关键靠人。面对日益繁重的形势任务,迫切需要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民宗干部队伍。打造忠诚可靠的民宗队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站稳立场,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具体问题时,要讲政策、讲法制、讲方法,标本兼治,宽严相济,张弛有度,踏实稳妥地处理好有关事务。打造团结协作的民宗队伍。强化“无私方无畏”的意识,善于听取各种不同意见,有容人容事的气度、从善如流的雅量;强化“有为才有位”的理念,更好地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工作定位,在干事创业中实现自身价值,在争先创优中体现人生追求;强化“上下一盘棋”的思想,干事讲效率、做事高标准、遇事敢担当、处事顾大局,发挥民宗部门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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