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藏网佚名
2018-06-27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重要创新。
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
宗教工作的全局性首先是因为宗教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社会文化现象,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宗教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文化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国家安全、国际关系等方方面面,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不能长久巩固,关系到“一带一路”倡议能否顺利实施,关系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实现。宗教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仅仅依靠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做不好宗教工作,应当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全局工作进行能盘考虑,建立健全机构,不断提高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
明确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全面阐释了宗教关系的基本内涵,明确指出宗教关系主要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各宗教之间、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夯实了理论基础。
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
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包含了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和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的理论前设,因为如果不承认其积极作用就没有引导的可能,如果没有看到其消极作用就没有引导的必要,也就不必引导了。
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一提法,极大地提高了这一概念的影响力,可以概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的丰富内容。
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
在2015年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讲话中,他进一步强调,要把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明确了评价宗教工作的根本标准,指明了宗教工作的着力方向。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关键是在“导”上下功夫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导”不是简单的“引导”或“疏导”,而是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这对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阐述更加丰富、具体、准确、全面,便于全党和全国各级政府更好地领会和执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达到新高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坚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重申此方针,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突显该方针在当前宗教工作中的特殊重要性。
明确提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
江泽民在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首次完整地提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胡锦涛也多次重申。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新增了4个字——“遏制极端”,并首次将其定位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2017年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采纳其为重要条款。
既要促进包括宗教在内的文明互鉴又要积极开展反宗教渗透、反宗教极端、反恐怖主义的国际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鼓励宗教界积极开展国际友好交流与抵制宗教渗透一直是党在处理宗教方面对外关系上的政策两翼。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中国成为全球化的坚定捍卫者和有力推动者,在此大背景下“文明交流互鉴-国际反恐合作”成为宗教方面国际关系政策的新两翼,极大提高了战略高度。
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
201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严厉批评了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问苍生问鬼神”等信仰缺失乱象。2016年他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适用于共产党员,党员不能信教,这是党的原则和纪律。共产党人必须从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看待宣传无神论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用科学世界观教育人民,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的占据主导地位。(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转自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 佚名
2018-06-27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刻阐述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重要创新。
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各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
宗教工作的全局性首先是因为宗教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社会文化现象,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和复杂性。宗教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文化发展、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国家安全、国际关系等方方面面,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不能长久巩固,关系到“一带一路”倡议能否顺利实施,关系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能否实现。宗教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性,仅仅依靠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做不好宗教工作,应当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全局工作进行能盘考虑,建立健全机构,不断提高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
明确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全面阐释了宗教关系的基本内涵,明确指出宗教关系主要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各宗教之间、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夯实了理论基础。
必须辩证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
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包含了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和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的理论前设,因为如果不承认其积极作用就没有引导的可能,如果没有看到其消极作用就没有引导的必要,也就不必引导了。
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这一提法,极大地提高了这一概念的影响力,可以概括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的丰富内容。
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
在2015年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讲话中,他进一步强调,要把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作为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明确了评价宗教工作的根本标准,指明了宗教工作的着力方向。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关键是在“导”上下功夫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导”不是简单的“引导”或“疏导”,而是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这对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阐述更加丰富、具体、准确、全面,便于全党和全国各级政府更好地领会和执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达到新高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坚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
在2015年召开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重申此方针,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突显该方针在当前宗教工作中的特殊重要性。
明确提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
江泽民在200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首次完整地提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胡锦涛也多次重申。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新增了4个字——“遏制极端”,并首次将其定位为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2017年国务院颁布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采纳其为重要条款。
既要促进包括宗教在内的文明互鉴又要积极开展反宗教渗透、反宗教极端、反恐怖主义的国际合作
改革开放以来,鼓励宗教界积极开展国际友好交流与抵制宗教渗透一直是党在处理宗教方面对外关系上的政策两翼。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中国成为全球化的坚定捍卫者和有力推动者,在此大背景下“文明交流互鉴-国际反恐合作”成为宗教方面国际关系政策的新两翼,极大提高了战略高度。
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
2013年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严厉批评了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问苍生问鬼神”等信仰缺失乱象。2016年他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适用于共产党员,党员不能信教,这是党的原则和纪律。共产党人必须从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看待宣传无神论的重要性,坚持不懈地用科学世界观教育人民,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的占据主导地位。(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转自中国西藏网)
最新
最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