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宗教公众号佚名
2022-06-07
江南app下载-官方网站 河南讯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五部门制定出台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办法》有序规范执行,做好河南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经研究决定,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民族宗教委)从即日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河南省内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根据《办法》规定,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申请主体发放《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依照《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电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
申请主体可参考《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线上报名培训测试工作指南》(见附件1),下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模板,待申请条件具备、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可通过邮寄(邮政EMS)或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方式,向省民族宗教委提出许可申请。邮寄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综合楼D区六楼D0629房间,联系人:王飞。咨询电话:0371-69699523。
二、关于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和测试工作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应当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为落实《办法》规定,确保宗教信息审核人员适应工作需要,考虑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河南省民宗委采取“个人自学+网络测试”的方式,组织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进行培训和测试。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组织在提交申请前,应确定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学习,并通过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网络测试。
(一)申请对象。拟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申请人为组织所在地或者组织注册登记地在河南省的单位,参加培训和测试对象为拟在该单位从事宗教信息审核的人员。
(二)学习培训。由申请主体自行组织本单位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学习参考范围,测试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本公告列出的学习范围。培训学习参阅资料可在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板块查阅、下载。
(三)网络测试。由信息审核人员自行登录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板块进行网络测试,省民族宗教委不指定学习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培训,暂不组织线下测试。网络测试成绩合格后,按《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填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向省民族宗教委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2
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自学资料参考目录
(考试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此目录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资料》;
5、《最新宗教法规规章选编》;
6、《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宣传册》;
7、《面向社会告知书》;
8、《宗教基本知识》。
(本篇图文转自微言宗教微信公众号)
微言宗教公众号 佚名
2022-06-07
江南app下载-官方网站 河南讯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五部门制定出台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办法》有序规范执行,做好河南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经研究决定,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民族宗教委)从即日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河南省内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根据《办法》规定,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对准予许可的申请主体发放《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依照《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会同电信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
申请主体可参考《互联网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线上报名培训测试工作指南》(见附件1),下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模板,待申请条件具备、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可通过邮寄(邮政EMS)或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方式,向省民族宗教委提出许可申请。邮寄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直综合楼D区六楼D0629房间,联系人:王飞。咨询电话:0371-69699523。
二、关于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和测试工作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应当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为落实《办法》规定,确保宗教信息审核人员适应工作需要,考虑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河南省民宗委采取“个人自学+网络测试”的方式,组织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进行培训和测试。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组织在提交申请前,应确定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参加学习,并通过宗教信息审核人员网络测试。
(一)申请对象。拟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申请人为组织所在地或者组织注册登记地在河南省的单位,参加培训和测试对象为拟在该单位从事宗教信息审核的人员。
(二)学习培训。由申请主体自行组织本单位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学习参考范围,测试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本公告列出的学习范围。培训学习参阅资料可在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板块查阅、下载。
(三)网络测试。由信息审核人员自行登录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板块进行网络测试,省民族宗教委不指定学习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培训,暂不组织线下测试。网络测试成绩合格后,按《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填写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申请表,向省民族宗教委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附件2
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自学资料参考目录
(考试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此目录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3、《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资料》;
5、《最新宗教法规规章选编》;
6、《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宣传册》;
7、《面向社会告知书》;
8、《宗教基本知识》。
(本篇图文转自微言宗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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