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佚名
2013-01-12
江南app下载-官方网站 福建讯 自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以来,福州市民宗局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工作成效显著,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在抓观念转变上下功夫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转变场所负责人的思想观念,使他们自觉认识到做好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是对信徒、信仰负责的表现,更是法规的要求。自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试点工作以来,福州市民宗局坚持以召开座谈会、培训班、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员会的形式,大力宣讲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不仅能促进宗教教职人员的凝聚力和场所安定稳定,也关系到广大信教群众的利益,是场所负责人的职责所在、信仰的要求和法定的责任。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实现从不理解、不支持、不主动到自觉加强管理,甚至主动要求作为试点场所的成功转变。福州西禅寺、石林寺、北禅寺、张真君祖殿、花巷基督教堂、观巷基督教堂作为各教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的典型示范场所,带动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二、在抓标准上下功夫
福州市民宗局主动走访财政部门、会计组织机构,向财务工作专家请教,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新路子。同时,结合福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实际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福州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从财务收支制度、设账原则、科目设置、原始凭证、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规范。并邀请省民宗厅业务处室领导和会计专业人员对场所负责人、管委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人员达5000多人次。
三、在抓基础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市民宗局牵头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内控制度、财务管理流程、财务收支制度等,并要求场所将制度上墙,公开接受信徒和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场所内部监督制度。要求场所设立由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组成的财务管理小组,明确岗位职责,一人一岗,明确职责权限,防止相互交叉,实行亲戚回避制度。三是加强对场所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管理。为防止宗教活动场所合法财产、收益的流失,要求在做好场所财务收支情况的同时,对场所固定资产和宗教房产等无形资产进行登记造册,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登记卡(册),定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受赠的实物要有登记、使用要有记录,处理要有依据,核销要有凭证。四是推行审计制度。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离任审计制度,建议规模较大、自养能力强的场所要进行年度审计。目前福州市基督教两会已开始全面施行主要教职人员离任审计工作。
四、在抓督促检查上下功夫
严格按照省民宗厅检查验收评分标准,对全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量化评分。在场所自查自评、县(市)区民宗局抽查全市600多处场所的基础上,市民宗局抽调了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位会计师和局机关具有会计资格的人员作为市民宗局检查组主要成员负责检查验收工作。为了更客观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市民宗局就各教规模大小、场所自养能力不同,同时兼顾各教平衡的原则,选取118处宗教活动场所场所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场所63处,基本合格场所21处,合格率达71%。合格的宗教活动场所都能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制定财务管理流程,内控制度健全,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完善收支审批手续,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良好,规范会计科目并编制报表。有的宗教场所还实行会计电算化记账,建立了固定资产登记卡(册)、聘请具有会计师资质的专业人员,个别场所还实行了预算管理,效果明显。
检查结束后,市民宗局还对合格场所进行了通报表彰,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场所发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到位。对未按通知要求接受检查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相应处罚。
五、是在抓考评机制上下功夫
结合日常的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要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定期财务检查和审计,并向登记机关报备检查和审计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同时发挥宗教团体的主体作用,推动有条件的宗教团体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试行每年对30%的场所进行财务审计,把规范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活动重要的内容和评比条件,以此为抓手提升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的水平。
国家宗教事务局 佚名
2013-01-12
江南app下载-官方网站 福建讯 自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以来,福州市民宗局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工作成效显著,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在抓观念转变上下功夫
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转变场所负责人的思想观念,使他们自觉认识到做好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是对信徒、信仰负责的表现,更是法规的要求。自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试点工作以来,福州市民宗局坚持以召开座谈会、培训班、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员会的形式,大力宣讲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不仅能促进宗教教职人员的凝聚力和场所安定稳定,也关系到广大信教群众的利益,是场所负责人的职责所在、信仰的要求和法定的责任。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通过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实现从不理解、不支持、不主动到自觉加强管理,甚至主动要求作为试点场所的成功转变。福州西禅寺、石林寺、北禅寺、张真君祖殿、花巷基督教堂、观巷基督教堂作为各教财务管理监督工作的典型示范场所,带动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二、在抓标准上下功夫
福州市民宗局主动走访财政部门、会计组织机构,向财务工作专家请教,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新路子。同时,结合福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实际情况,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了福州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从财务收支制度、设账原则、科目设置、原始凭证、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规范。并邀请省民宗厅业务处室领导和会计专业人员对场所负责人、管委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会计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人员达5000多人次。
三、在抓基础建设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市民宗局牵头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制定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内控制度、财务管理流程、财务收支制度等,并要求场所将制度上墙,公开接受信徒和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场所内部监督制度。要求场所设立由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组成的财务管理小组,明确岗位职责,一人一岗,明确职责权限,防止相互交叉,实行亲戚回避制度。三是加强对场所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管理。为防止宗教活动场所合法财产、收益的流失,要求在做好场所财务收支情况的同时,对场所固定资产和宗教房产等无形资产进行登记造册,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登记卡(册),定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受赠的实物要有登记、使用要有记录,处理要有依据,核销要有凭证。四是推行审计制度。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离任审计制度,建议规模较大、自养能力强的场所要进行年度审计。目前福州市基督教两会已开始全面施行主要教职人员离任审计工作。
四、在抓督促检查上下功夫
严格按照省民宗厅检查验收评分标准,对全市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量化评分。在场所自查自评、县(市)区民宗局抽查全市600多处场所的基础上,市民宗局抽调了宗教团体服务中心2位会计师和局机关具有会计资格的人员作为市民宗局检查组主要成员负责检查验收工作。为了更客观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市民宗局就各教规模大小、场所自养能力不同,同时兼顾各教平衡的原则,选取118处宗教活动场所场所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场所63处,基本合格场所21处,合格率达71%。合格的宗教活动场所都能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制定财务管理流程,内控制度健全,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完善收支审批手续,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良好,规范会计科目并编制报表。有的宗教场所还实行会计电算化记账,建立了固定资产登记卡(册)、聘请具有会计师资质的专业人员,个别场所还实行了预算管理,效果明显。
检查结束后,市民宗局还对合格场所进行了通报表彰,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场所发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到位。对未按通知要求接受检查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相应处罚。
五、是在抓考评机制上下功夫
结合日常的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工作,要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定期财务检查和审计,并向登记机关报备检查和审计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同时发挥宗教团体的主体作用,推动有条件的宗教团体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试行每年对30%的场所进行财务审计,把规范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活动重要的内容和评比条件,以此为抓手提升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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