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司佚名
2013-08-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各全国性宗教团体:
2010年12月,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根据《全国创建和谐寺 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中“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每3年举行一次”的规定,2013年,将开展第二届全国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在全国宗教界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弘扬和谐理念,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规范 化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开展宗教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评选表彰近年来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 表现突出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对于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 要意义。要高度重视此次评比表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进一步激发宗教界的创建热情,达到树立典型,扩大影 响,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各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并充分听取宗教团体的意见,高质量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评选要求。要认真对照《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程序及名额等进行评选,不随意扩大范 围、降低标准,严把评选质量关,做到推荐的候选对象真正立得住、站得稳、叫得响,具有较高公认度。曾经获得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 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是否连续参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三、严肃评选纪律。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监督,防止“跑先要先”、暗箱操作,避免搞照顾、讲情面。各地对拟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其他要求。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先进事迹要真实生动,简明扼要,真正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审核意 见应注明已征求统战部门和宗教团体意见的情况。各地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推荐表各一式二份报国家宗教局政法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yc@sara.gov.cn。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可在国家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下载。
附件:
1.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地名额分配表
2.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国性宗教团体直属宗教活动场所名额分配表
3.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推荐表
4.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推荐表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司 佚名
2013-08-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统战部、政府宗教局、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各全国性宗教团体:
2010年12月,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得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根据《全国创建和谐寺 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中“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每3年举行一次”的规定,2013年,将开展第二届全国 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在全国宗教界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弘扬和谐理念,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规范 化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开展宗教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评选表彰近年来在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中 表现突出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对于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 要意义。要高度重视此次评比表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进一步激发宗教界的创建热情,达到树立典型,扩大影 响,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各级统战、宗教工作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并充分听取宗教团体的意见,高质量完成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评选要求。要认真对照《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办法》,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程序及名额等进行评选,不随意扩大范 围、降低标准,严把评选质量关,做到推荐的候选对象真正立得住、站得稳、叫得响,具有较高公认度。曾经获得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的 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是否连续参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三、严肃评选纪律。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监督,防止“跑先要先”、暗箱操作,避免搞照顾、讲情面。各地对拟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其他要求。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先进事迹要真实生动,简明扼要,真正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审核意 见应注明已征求统战部门和宗教团体意见的情况。各地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推荐表各一式二份报国家宗教局政法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zyc@sara.gov.cn。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可在国家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下载。
附件:
1.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地名额分配表
2.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国性宗教团体直属宗教活动场所名额分配表
3.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推荐表
4.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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