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宾馆微信卢国龙
2016-06-21
原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注解:
《道德经》的第一章,是“五千言”的一个总纲。大意概括起来,有两个要点。
第一是说天地万物的生成,都根源于“道”,人生活在天地万物之间,要意识到“道”的存在;第二是说不要因为意识到了“道”的存在,就自以为掌握了“道”的全部奥秘,掌握了天地万物的最高法则,弄成一副真理在手的样子。
这一“可”一“非”、一要一不要两点,是出入《道德经》的智慧之门。要意识到“道”的存在,是进入的门,从此打开眼界,少受些一叶障目的局限;不要自以为是正好相反,是走出来的门,以免孤悬高绝,弄得与世事格格不入,一旦临事时又强行己意,犯独断伦的毛病。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两句,就是概括要与不要的一个口诀。所谓“道可道”,古往今来有许多同异相间杂的解释,例如有人将“可道”之“道”理解为言说,也有人将“可道”与“常道”对应起来,还有人将“道”解析为“理、导、通”三义,“可道”之“道”主要含“导”和“通”的意义,等等。我们的理解或许可以更灵活些,将这一句理解为“道”可以被作为“道”,也就是“道”的真常本体可以被作为“道”这样一个概念,在意识、认识的世界里朗现出来。朗现出来的“道”之所以不是“道”的真常本体,“非常道”,是由于受到人类意识、认识能力的局限。承认意识、认识能力的局限,就是这个口诀的根本意义。
“名可名,非常名”,当然是对前句的一个排比式的解释。意即像命名万物一样给“道”一个名称,以概念的形式将“道”纳入意识、认识的领域,成为意识、认识的对象,在认知实践中固然是可行的。但这个从“人行走在路上”的文字引申出来的概念,还有许多具象的制约,似乎是某个特定的存在、特殊的状态,与“道”的真常本体“大象无形”不相类,所以不是“常名”,例如“道”的真常本体还可以被称为“玄”、“众甫”、“天地之始”、“万物之母”等等。这种命名的局限性,根源于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概念,都不能超越人类自身的认知能力和知识积累,所以在将“道”作为意识、认识的对象时,千万要记住概念本身只是人为设定的,是引导我们走进智慧殿堂的方便法门,而意识、认识的最终目标,不是概念本身,而是概念试图指称的真常本体。强调这一点,对于防范言道而流域独断,是大有必要的。
弄明白了这两句口诀,下面的文句就相对容易理解了。“无名天地之始”与“无欲以观其妙”是同一层意思,前一句是将“道”的真常本体作为认知的对象,后一句则摆脱一切具象之物、具体情境的牵制,玄悟“道”之真常本体的存在;“有名万物之母”与“有欲以观其徼”是另一层意思,前一句将被命名的、概念性的“道”作为认识的对象,后一句是说通过仰观俯察等具体的认知活动,能够体会“道”在万物万象中的呈现。
“徼”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修辞,通常都被理解为边际。但边际的意思,不是“道”为自身划出了某个方或圆的界线,而是从万物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当中,能够观察到“道”与物的交际,观察到“道”在万物中的真实展现。因为万物的合规律性,看上去像是被命令的,此物必然如此,彼物必然如彼,所以“道”与物的交际,就呈现为“道”决定了万物万象各如其性状相貌。借用西方哲学的一个概念来表述,即“道”是万物万象的“形式”。既然称为“形式”,逻辑上当然会有一个排他性的边界,只是这个边界究竟在哪里,恐怕谁也不知道,本来面目是“形式”,奇形怪状也未尝就不是“形式”。所以“徼”或许可以类比于西哲的“形式”,指“道”体现在万物万象的合规律性、和目的性之中。
辨析“无名”与“有名”,对于推展认知活动的同时又谨防独断,当然是必要的。但辨析不应当造成离裂,将一个真常本体搞成观念中的两个东西,所以《道德经》又归结说,“无名”与“有名”都来源于同一个真常本体。将认知活动中的辨析重新整合、同一起来,复归于真常本体,可以称之为“玄”。称之为“玄”的“玄”,似乎还有概念思维的痕迹,再“玄之又玄”一下,将这个痕迹抹去,就可能真正与真常本体浑融了,不知不觉中晃进了“众妙之门”。
若干年前,我出版过一本《诗译道德经》,试图用韵文的形式做一个《道德经》的通俗读本。当时的理解,某些地方与现在不尽相同。我将译稿附录在下面,以见对《道德经》的理解,也是“苟日新,日日新”的。
道路道理义相连,引申方略和言辩。
可言之理终有限,可行方略非大全。
大全无限真常道,不可思议归自然。
名的本义是名称,名分制度亦引申。
物有名称乃约定,顺应时俗制度成。
约定俗成类易分,自然秩序义难尽。
常道本体本无名,遥指天地始发生;
常道动用固有名,万物生成由此因。
人在无欲沉思时,洞悉常道入幽冥;
人在有欲观察时,见道生物终有成。
无分幽冥和生成,同出常道真体性,
虽然名目有差异,同样幽微而难名。
幽微无尽玄又玄,包罗万象蕴妙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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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原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注解:
《道德经》的第一章,是“五千言”的一个总纲。大意概括起来,有两个要点。
第一是说天地万物的生成,都根源于“道”,人生活在天地万物之间,要意识到“道”的存在;第二是说不要因为意识到了“道”的存在,就自以为掌握了“道”的全部奥秘,掌握了天地万物的最高法则,弄成一副真理在手的样子。
这一“可”一“非”、一要一不要两点,是出入《道德经》的智慧之门。要意识到“道”的存在,是进入的门,从此打开眼界,少受些一叶障目的局限;不要自以为是正好相反,是走出来的门,以免孤悬高绝,弄得与世事格格不入,一旦临事时又强行己意,犯独断伦的毛病。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两句,就是概括要与不要的一个口诀。所谓“道可道”,古往今来有许多同异相间杂的解释,例如有人将“可道”之“道”理解为言说,也有人将“可道”与“常道”对应起来,还有人将“道”解析为“理、导、通”三义,“可道”之“道”主要含“导”和“通”的意义,等等。我们的理解或许可以更灵活些,将这一句理解为“道”可以被作为“道”,也就是“道”的真常本体可以被作为“道”这样一个概念,在意识、认识的世界里朗现出来。朗现出来的“道”之所以不是“道”的真常本体,“非常道”,是由于受到人类意识、认识能力的局限。承认意识、认识能力的局限,就是这个口诀的根本意义。
“名可名,非常名”,当然是对前句的一个排比式的解释。意即像命名万物一样给“道”一个名称,以概念的形式将“道”纳入意识、认识的领域,成为意识、认识的对象,在认知实践中固然是可行的。但这个从“人行走在路上”的文字引申出来的概念,还有许多具象的制约,似乎是某个特定的存在、特殊的状态,与“道”的真常本体“大象无形”不相类,所以不是“常名”,例如“道”的真常本体还可以被称为“玄”、“众甫”、“天地之始”、“万物之母”等等。这种命名的局限性,根源于人类所创造的一切概念,都不能超越人类自身的认知能力和知识积累,所以在将“道”作为意识、认识的对象时,千万要记住概念本身只是人为设定的,是引导我们走进智慧殿堂的方便法门,而意识、认识的最终目标,不是概念本身,而是概念试图指称的真常本体。强调这一点,对于防范言道而流域独断,是大有必要的。
弄明白了这两句口诀,下面的文句就相对容易理解了。“无名天地之始”与“无欲以观其妙”是同一层意思,前一句是将“道”的真常本体作为认知的对象,后一句则摆脱一切具象之物、具体情境的牵制,玄悟“道”之真常本体的存在;“有名万物之母”与“有欲以观其徼”是另一层意思,前一句将被命名的、概念性的“道”作为认识的对象,后一句是说通过仰观俯察等具体的认知活动,能够体会“道”在万物万象中的呈现。
“徼”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修辞,通常都被理解为边际。但边际的意思,不是“道”为自身划出了某个方或圆的界线,而是从万物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当中,能够观察到“道”与物的交际,观察到“道”在万物中的真实展现。因为万物的合规律性,看上去像是被命令的,此物必然如此,彼物必然如彼,所以“道”与物的交际,就呈现为“道”决定了万物万象各如其性状相貌。借用西方哲学的一个概念来表述,即“道”是万物万象的“形式”。既然称为“形式”,逻辑上当然会有一个排他性的边界,只是这个边界究竟在哪里,恐怕谁也不知道,本来面目是“形式”,奇形怪状也未尝就不是“形式”。所以“徼”或许可以类比于西哲的“形式”,指“道”体现在万物万象的合规律性、和目的性之中。
辨析“无名”与“有名”,对于推展认知活动的同时又谨防独断,当然是必要的。但辨析不应当造成离裂,将一个真常本体搞成观念中的两个东西,所以《道德经》又归结说,“无名”与“有名”都来源于同一个真常本体。将认知活动中的辨析重新整合、同一起来,复归于真常本体,可以称之为“玄”。称之为“玄”的“玄”,似乎还有概念思维的痕迹,再“玄之又玄”一下,将这个痕迹抹去,就可能真正与真常本体浑融了,不知不觉中晃进了“众妙之门”。
若干年前,我出版过一本《诗译道德经》,试图用韵文的形式做一个《道德经》的通俗读本。当时的理解,某些地方与现在不尽相同。我将译稿附录在下面,以见对《道德经》的理解,也是“苟日新,日日新”的。
道路道理义相连,引申方略和言辩。
可言之理终有限,可行方略非大全。
大全无限真常道,不可思议归自然。
名的本义是名称,名分制度亦引申。
物有名称乃约定,顺应时俗制度成。
约定俗成类易分,自然秩序义难尽。
常道本体本无名,遥指天地始发生;
常道动用固有名,万物生成由此因。
人在无欲沉思时,洞悉常道入幽冥;
人在有欲观察时,见道生物终有成。
无分幽冥和生成,同出常道真体性,
虽然名目有差异,同样幽微而难名。
幽微无尽玄又玄,包罗万象蕴妙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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