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读书网严杰夫
2015-07-09
今天,当我们谈起宗教与世俗之间的争辩时,总是无法回避155年前的那场“牛津大辩论”。那场辩论围绕达尔文的《进化论》,追问的则是人类究竟是由上帝创造,还是由人猿进化而来。
回头来看,这场大辩论或许可被看作是中世纪和现代社会间的分界线。在这条界线之后,源自欧洲的启蒙运动开始向全世界蔓延,由科学、理性代表的现代主义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宗教信仰,成为人们的主流观念。然而,今天我们的世界是否真的就是一个完全的“世俗世界”?或者说,发轫于欧洲的现代主义是否就成为了全球普遍模式?这些问题却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美国波士顿大学的彼得·伯格、英国埃克塞特大学的格瑞斯·戴维、欧洲和外交政策基金会的埃菲·霍卡斯三位学者共同撰写的《宗教美国,世俗欧洲?:主题与变奏》一书,正是围绕这一话题所进行的研究和探讨。在这本书里,三位作者从 “欧洲世俗性”这一话题出发,借助欧美社会宗教特征的对比,对社会学的一个“经典”理论提出质疑。这种“经典”理论认为,欧洲所展开的现代性和世俗性之间的联结,足以成为世界其他地区的标准模式。这种理论在社会学创立150年以来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但近年来,包括上述三位在内的诸多学者观察到了美国社会不同的宗教特征,以及伊斯兰教影响的扩张。在这样的背景下,前述“经典”理论不得不受到挑战,甚至面临颠覆。
正如标题所揭示的那样,《宗教美国,世俗欧洲?》的结构极为简练——由一个“主题”和四个“变奏”所构成。另外,作者在结尾处又专设一章,对欧美宗教特征的区别在两个地区的内政外交方面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简单分析。
就主题来说,全书是围绕欧洲与美国在宗教特征上的差异展开阐述的。在我们惯常的印象中,欧洲与美国属于同一种文化起源,因此在文化特征上也必然具有同质性。然而,实际上两个地区在宗教方面却显现出强烈的差异。相对于欧洲的“世俗性”,宗教在美国社会却发挥着显著的作用。这种不同的宗教特征,导致了两个地区在世界观视野、思维方式,以及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宗教等一系列广泛议题上,都拥有不同的理解视角。正如,欧洲人认为,美国的宗教太兴盛,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会产生不良后果;而美国人则对欧洲的世俗性感到震惊。这也使得欧洲人与美国人之间的分歧,在事实上要比我们所认为的大得多。
对于这种差异,作者提出了七种原因来解释,分别为:教会—国家关系的不同,多元主义的竞争,对启蒙运动的不同理解,不同类型的知识分子,文化上的差异以及如何看待这种差异,制度上的对比,以及宗教组织与社会差异的几个维度在联系方式上的不同。由于这七大原因过于抽象和繁复,作者将它们总结成四个方面,也就是四个“变奏”。
首先,在历史上,欧洲的教会更多是民族教会,欧洲各国在近代发生的民族国家运动,使得宗教改革后的欧洲教会,趋向于成为各国的民族“旗帜”;与之相比,美国教会却没有经历过这样的运动,而是更多与社区和公民组织联系在一起,因此美国的教会更多的是一种“公民教会”。
其次,在智识传统上,欧洲的民众过于强调宗教的多元性和信与不信之间的平等性,却抹杀了信仰本身,信徒也常常受到漠视;在美国,却是另外一种情状,就如作者所写,“对于美国人来说,并不存在信不信的问题,而只存在信什么教派的问题”。
再次,在制度载体方面,欧洲国家大多实施国家与教会的分离政策,但在美国,国家政权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却复杂许多。例如,美国不允许在公立学校进行公共祷告,但国会却聘用牧师主持日常祷告。对此,很多观察者认为,很难把美国列入政教分离的国家,但作者却指出,美国的分离原则大多通过对公立学校中的宗教活动加以限制,与此同时,该国的宗教和政治之间又确实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在美国,国家与教会间就有了独特的运作模式。
最后一个“变奏”,即宗教在社会中的嵌入方式。作者指出,在美国,宗教是纵向垂直地切入社会之中的;而在欧洲,宗教则呈水平分布状态。具体来说,美国的教会分布于各个社群之中,如来自爱尔兰、意大利和波兰的天主教徒,都有自己的弥撒和社区活动中心,新教徒更是分布在每个街区中;而欧洲的教会则大多主宰了特定区域,却并不会分布到社区内。
当然,作者进一步指出,这些“变奏”仅仅是对美国与欧洲间的差别给予的一种简单的总结,真实的情况则要复杂得多。就拿欧洲本身来说,在其内部的不同国家间,宗教生活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例如法国就是“世俗欧洲”最典型的个案,但英国的宗教特征却在很多方面与美国有类似之处。
在讨论完欧美间的差异后,作者回到了最根本的那个问题——欧洲的“世俗性”是否就是全球共通的模式。本书通过欧美间的比较研究,已对这一问题给出了作者的一家之言:宗教生活方面的多元性,正是说明了“世俗欧洲”只是现代社会的特例,正如作者所说,“欧洲只为欧洲,所以它是世俗的”。
另一方面,三位作者也表达了同一种态度:人们通常认为的,现代社会中宗教已日渐式微的想法,事实上是“属于自命不凡的、基于欧洲经验的一种武断式推论”。当下,我们应当肯定启蒙和理性对现代世界的贡献,而不是盲目追求“世俗性”,而完全否定宗教的价值。尤其是人类依旧存在于一种“文明冲突”的现实中,对其他文明和民族的宗教生活给予客观的接受和尊重,也就格外重要。书的结尾处写道,“在社会科学的议事日程里,宗教的合理位置应该得到彻底的恢复” 发人深省。
凤凰读书网 严杰夫
2015-07-09
今天,当我们谈起宗教与世俗之间的争辩时,总是无法回避155年前的那场“牛津大辩论”。那场辩论围绕达尔文的《进化论》,追问的则是人类究竟是由上帝创造,还是由人猿进化而来。
回头来看,这场大辩论或许可被看作是中世纪和现代社会间的分界线。在这条界线之后,源自欧洲的启蒙运动开始向全世界蔓延,由科学、理性代表的现代主义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宗教信仰,成为人们的主流观念。然而,今天我们的世界是否真的就是一个完全的“世俗世界”?或者说,发轫于欧洲的现代主义是否就成为了全球普遍模式?这些问题却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美国波士顿大学的彼得·伯格、英国埃克塞特大学的格瑞斯·戴维、欧洲和外交政策基金会的埃菲·霍卡斯三位学者共同撰写的《宗教美国,世俗欧洲?:主题与变奏》一书,正是围绕这一话题所进行的研究和探讨。在这本书里,三位作者从 “欧洲世俗性”这一话题出发,借助欧美社会宗教特征的对比,对社会学的一个“经典”理论提出质疑。这种“经典”理论认为,欧洲所展开的现代性和世俗性之间的联结,足以成为世界其他地区的标准模式。这种理论在社会学创立150年以来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但近年来,包括上述三位在内的诸多学者观察到了美国社会不同的宗教特征,以及伊斯兰教影响的扩张。在这样的背景下,前述“经典”理论不得不受到挑战,甚至面临颠覆。
正如标题所揭示的那样,《宗教美国,世俗欧洲?》的结构极为简练——由一个“主题”和四个“变奏”所构成。另外,作者在结尾处又专设一章,对欧美宗教特征的区别在两个地区的内政外交方面产生的影响进行了简单分析。
就主题来说,全书是围绕欧洲与美国在宗教特征上的差异展开阐述的。在我们惯常的印象中,欧洲与美国属于同一种文化起源,因此在文化特征上也必然具有同质性。然而,实际上两个地区在宗教方面却显现出强烈的差异。相对于欧洲的“世俗性”,宗教在美国社会却发挥着显著的作用。这种不同的宗教特征,导致了两个地区在世界观视野、思维方式,以及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宗教等一系列广泛议题上,都拥有不同的理解视角。正如,欧洲人认为,美国的宗教太兴盛,对公共政策的制定会产生不良后果;而美国人则对欧洲的世俗性感到震惊。这也使得欧洲人与美国人之间的分歧,在事实上要比我们所认为的大得多。
对于这种差异,作者提出了七种原因来解释,分别为:教会—国家关系的不同,多元主义的竞争,对启蒙运动的不同理解,不同类型的知识分子,文化上的差异以及如何看待这种差异,制度上的对比,以及宗教组织与社会差异的几个维度在联系方式上的不同。由于这七大原因过于抽象和繁复,作者将它们总结成四个方面,也就是四个“变奏”。
首先,在历史上,欧洲的教会更多是民族教会,欧洲各国在近代发生的民族国家运动,使得宗教改革后的欧洲教会,趋向于成为各国的民族“旗帜”;与之相比,美国教会却没有经历过这样的运动,而是更多与社区和公民组织联系在一起,因此美国的教会更多的是一种“公民教会”。
其次,在智识传统上,欧洲的民众过于强调宗教的多元性和信与不信之间的平等性,却抹杀了信仰本身,信徒也常常受到漠视;在美国,却是另外一种情状,就如作者所写,“对于美国人来说,并不存在信不信的问题,而只存在信什么教派的问题”。
再次,在制度载体方面,欧洲国家大多实施国家与教会的分离政策,但在美国,国家政权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却复杂许多。例如,美国不允许在公立学校进行公共祷告,但国会却聘用牧师主持日常祷告。对此,很多观察者认为,很难把美国列入政教分离的国家,但作者却指出,美国的分离原则大多通过对公立学校中的宗教活动加以限制,与此同时,该国的宗教和政治之间又确实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在美国,国家与教会间就有了独特的运作模式。
最后一个“变奏”,即宗教在社会中的嵌入方式。作者指出,在美国,宗教是纵向垂直地切入社会之中的;而在欧洲,宗教则呈水平分布状态。具体来说,美国的教会分布于各个社群之中,如来自爱尔兰、意大利和波兰的天主教徒,都有自己的弥撒和社区活动中心,新教徒更是分布在每个街区中;而欧洲的教会则大多主宰了特定区域,却并不会分布到社区内。
当然,作者进一步指出,这些“变奏”仅仅是对美国与欧洲间的差别给予的一种简单的总结,真实的情况则要复杂得多。就拿欧洲本身来说,在其内部的不同国家间,宗教生活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例如法国就是“世俗欧洲”最典型的个案,但英国的宗教特征却在很多方面与美国有类似之处。
在讨论完欧美间的差异后,作者回到了最根本的那个问题——欧洲的“世俗性”是否就是全球共通的模式。本书通过欧美间的比较研究,已对这一问题给出了作者的一家之言:宗教生活方面的多元性,正是说明了“世俗欧洲”只是现代社会的特例,正如作者所说,“欧洲只为欧洲,所以它是世俗的”。
另一方面,三位作者也表达了同一种态度:人们通常认为的,现代社会中宗教已日渐式微的想法,事实上是“属于自命不凡的、基于欧洲经验的一种武断式推论”。当下,我们应当肯定启蒙和理性对现代世界的贡献,而不是盲目追求“世俗性”,而完全否定宗教的价值。尤其是人类依旧存在于一种“文明冲突”的现实中,对其他文明和民族的宗教生活给予客观的接受和尊重,也就格外重要。书的结尾处写道,“在社会科学的议事日程里,宗教的合理位置应该得到彻底的恢复” 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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