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绿色佚名
2011-03-08
关于制定《中国动物保护法》的提案
目前,中国正在努力奔向小康社会。如何建设一个文明友好、减少社会生活中暴力倾向的和谐社会,对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现在,社会虽然财富增长了,但是社会中的暴力倾向也增加了。其中,一些企业内增加的暴力对待动物和某些行业大规模虐待动物的情况,已经引起大众的反感。人民对社会中那些残忍虐待动物的事情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感到不安,期望得到解决。人们期望制定一部综合的《动物保护法》来禁止严重虐待动物行为。同时,制定一部善法,更可以引导人心向善,让群众心理安定,社会更加和谐。实际上,许多现代国家都通过制定法律善待动物(非人类生命),来达到安定人心稳定社会的目的。这也是当今世界的文明潮流。
现阶段,中国存在非常严重的大规模虐待动物情形,导致民众不忍之心上涨,生活也受到影响。这些影响社会稳定的虐待动物情况(包括对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和对家养各类动物的虐待),简要如下:
1,活畜注水、灌食增重牟取不法暴利: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给活猪活牛活羊注水、灌食,以增重赚取黑心钱。这些行为导致家畜极度痛苦。据研究一些省份多年来活猪注水达到80-90%,现在一些地方更出现活牛活羊注水。(详见附件报道)愈演愈烈的活畜注水和灌食现象(对于这种灌食行为,经营者称是普遍存在的"潜规则",执法人员则称没有法律禁止,在法律上是空白),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毒害。让活物极其痛苦,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是人心败坏的一个征兆,必须及时制止,否则,暴力倾向蔓延也会危害社会。更严重的是,群众也普遍感到无法吃上放心肉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2008年实施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但是无法遏制严重的大规模的虐待家畜现象,说明,我国需要制定全面的有更高约束力的《动物保护法案》。
2,中国目前是皮草生产第一大国,但是,在强大的经济数字背后,却是一幅幅挑战人类道德底线的血腥场面--活剥动物皮的虐杀行为。据报道,在河北、黑龙江等省份皮毛场所,普遍存在野蛮杀戮动物、活体剥皮情况。人们用棍子敲击狐狸、浣熊的头部,或抓住尾部往地上重摔,然后立即对这些还未断气的动物进行剥皮。有的还残忍地先用刀从活体动物尾部划开一个口,倒挂在铁勾上剥皮。有的拿斧头斩下动物的脚,然后剥皮。整个过程中,这些浣熊、貉和狐狸等动物不断哀嚎、挣扎,鲜血四溅,直到全身毛皮剥光还有呼吸、心跳、眨眼、流泪,甚至还挣扎着抬起头来,回看自己的身体、甚至可以走动。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中国文化精神,导致人们堕落和残忍,这种负面、残忍的情绪也严重危害社会生活、违背现代人的良知。本提案强烈建议农业部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制定法规条例,严格禁止在动物被杀死之前剥皮。
3,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从朝鲜引进活熊取胆残忍方式。三十年来,有大量黑熊惨遭虐待,许多已经惨死在这种方式下。在养熊场内,为了活熊取胆,要在熊腹部实施造瘘手术,使其胆囊与腹部开放的瘘管相连,造成一个用不愈合的伤口,以便抽取胆汁。这些黑熊被长期囚禁于铁笼之中,遭受难以忍受的折磨。由于伤口多年不能愈合,加上伤口感染、每天被刺入导管抽取胆汁,这些黑熊饱受痛苦。活熊取胆曾经在韩国、越南等国家短暂存在。但是,因其极端的残忍性,有关各国均已经制定了法律法规,禁止这种做法。目前,在崇尚传统中医的亚洲各国,我国是唯一可以合法从事活熊取胆行业的国家。由于多年来没有受到有效制止,林业部门鼓励发展利用,现在,我国东三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浙江省、福建等省份的几十家地上地下养熊场,已经有10000多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包括部分棕熊)正在遭受痛苦折磨,被活熊取胆。实际上,鼓吹熊胆用途完全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并非医疗上的需要,不但害熊,也害人,无效的'药"赚病人的钱,养熊业的发展是官商相互勾结的结果(必须检讨林业部门随意审批现象)。如今生产已严重过剩,商家仍然通过虚假的广告宣传,在"保健品"和洗发香波等方面下工夫,扩大销售市场。同时,活熊取胆不仅没有像该行业所宣称的那样,能够保护野生黑熊种群,我国野生黑熊种群反而面临种群数量减少的压力。这种持续近三十年、对数量众多的黑熊的严重虐待,已经对我国的国际形象造成不可估量的恶劣影响
4,近年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面临日益严重的困境。随着开发力度强劲,野生动物的生存日益困难,而滥捕滥杀和吃用野生动物的风气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导致许多问题年复一年地出现。例如,在江西鄱阳湖,每到冬日,当大批候鸟不远万里飞来,所遭遇的,就是天网、滚铁网和毒药的惨烈杀戮。江西省鄱阳湖附近新建县联圩乡和昌邑乡一些村民野蛮猎杀候鸟早已不是新闻,那里已经形成了偷猎、杀戮、倒卖、吃用国家保护鸟类及其制品的黑色利益链条。(见附件)鄱阳湖似乎已经成为法外之地,情况之严重已经触目惊心,偷猎候鸟的犯罪分子连年在光天化日之下为所欲为。
5,再如,近年崇明岛不断发生野蛮杀戮候鸟事件。特别是在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崇明县的其他地方,每年10月至次年5月是鸟类迁徙的高峰期,也是非法猎鸟最猖獗的时期。不断有不法商贩猎杀、贩卖鸟类。虽然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打击非法猎鸟的力度每年都在加大,但偷猎事件还是屡禁不止。记者调查发现,一般一只野鸟在饭店50元起价,而一张捕鸟网的价格不到10元,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猎鸟者铤而走险。消费候鸟是猎杀候鸟的鼓励者。没有消费就没有偷猎。因此,需要制定《动物保护法》,对于消费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和买卖野生动物的予以法律制裁,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和动物物种繁荣。
由于上述严重虐待家养动物以及滥捕滥杀野生动物屡禁不止,已经危害到人民生活,影响社会和谐,所以必须及时制定一部符合我国现代社会需求、有利于实施的《中国动物保护法》。这部《中国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对象,应该包括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在内。应该看到,如今民意已经成熟,在动物饲养行业,已经有善待动物的声音,四川绵阳一家企业提出"对猪不仁,就是对人不义"。这是针对普遍出现注水猪和使用瘦肉精所做的回应。又如,今年1月,当加拿大政府向中国推销其残忍获取的海豹肉和制品时,民众的反对声音极其强烈,因为人们早已知道,加拿大血腥杀戮海豹,是与日本残酷的远洋捕鲸一样臭名昭著,并列为世界上最残忍杀戮海洋哺乳动物和毁坏生态的案例。所以人们反对这种引进,不愿意中国"人弃我拾"(国际社会普遍反对,许多国家立法禁止进口加拿大海豹制品)。这是珍爱自己的国家,也是民意爱护动物的表达。这的确表明民意是向善的。政府应该因势利导,制定一部合理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动物保护法》!
实际上,在今天,制定一部《动物保护法》不仅有利于减少社会中的暴力倾向,而且能够增加人们对政府的信任,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而且更有利于祖国统一和两岸三地的法律完整。因为香港早在1950年代就制定了《防止虐待动物法案》,1990年代修订完善;台湾也在1996年代制定颁布了《动物保护法》。这两部法律对于维护台湾和香港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有极大帮助。大陆作为首都所在地区,更应该制定一部完善的《中国动物保护法》。这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仁爱精神的最好继承,是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最有效措施。
腾讯绿色 佚名
2011-03-08
关于制定《中国动物保护法》的提案
目前,中国正在努力奔向小康社会。如何建设一个文明友好、减少社会生活中暴力倾向的和谐社会,对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现在,社会虽然财富增长了,但是社会中的暴力倾向也增加了。其中,一些企业内增加的暴力对待动物和某些行业大规模虐待动物的情况,已经引起大众的反感。人民对社会中那些残忍虐待动物的事情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感到不安,期望得到解决。人们期望制定一部综合的《动物保护法》来禁止严重虐待动物行为。同时,制定一部善法,更可以引导人心向善,让群众心理安定,社会更加和谐。实际上,许多现代国家都通过制定法律善待动物(非人类生命),来达到安定人心稳定社会的目的。这也是当今世界的文明潮流。
现阶段,中国存在非常严重的大规模虐待动物情形,导致民众不忍之心上涨,生活也受到影响。这些影响社会稳定的虐待动物情况(包括对野生动物的滥捕滥杀和对家养各类动物的虐待),简要如下:
1,活畜注水、灌食增重牟取不法暴利: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给活猪活牛活羊注水、灌食,以增重赚取黑心钱。这些行为导致家畜极度痛苦。据研究一些省份多年来活猪注水达到80-90%,现在一些地方更出现活牛活羊注水。(详见附件报道)愈演愈烈的活畜注水和灌食现象(对于这种灌食行为,经营者称是普遍存在的"潜规则",执法人员则称没有法律禁止,在法律上是空白),无疑是对整个社会的毒害。让活物极其痛苦,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是人心败坏的一个征兆,必须及时制止,否则,暴力倾向蔓延也会危害社会。更严重的是,群众也普遍感到无法吃上放心肉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自2008年实施至今已有一年半时间,但是无法遏制严重的大规模的虐待家畜现象,说明,我国需要制定全面的有更高约束力的《动物保护法案》。
2,中国目前是皮草生产第一大国,但是,在强大的经济数字背后,却是一幅幅挑战人类道德底线的血腥场面--活剥动物皮的虐杀行为。据报道,在河北、黑龙江等省份皮毛场所,普遍存在野蛮杀戮动物、活体剥皮情况。人们用棍子敲击狐狸、浣熊的头部,或抓住尾部往地上重摔,然后立即对这些还未断气的动物进行剥皮。有的还残忍地先用刀从活体动物尾部划开一个口,倒挂在铁勾上剥皮。有的拿斧头斩下动物的脚,然后剥皮。整个过程中,这些浣熊、貉和狐狸等动物不断哀嚎、挣扎,鲜血四溅,直到全身毛皮剥光还有呼吸、心跳、眨眼、流泪,甚至还挣扎着抬起头来,回看自己的身体、甚至可以走动。真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中国文化精神,导致人们堕落和残忍,这种负面、残忍的情绪也严重危害社会生活、违背现代人的良知。本提案强烈建议农业部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制定法规条例,严格禁止在动物被杀死之前剥皮。
3,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从朝鲜引进活熊取胆残忍方式。三十年来,有大量黑熊惨遭虐待,许多已经惨死在这种方式下。在养熊场内,为了活熊取胆,要在熊腹部实施造瘘手术,使其胆囊与腹部开放的瘘管相连,造成一个用不愈合的伤口,以便抽取胆汁。这些黑熊被长期囚禁于铁笼之中,遭受难以忍受的折磨。由于伤口多年不能愈合,加上伤口感染、每天被刺入导管抽取胆汁,这些黑熊饱受痛苦。活熊取胆曾经在韩国、越南等国家短暂存在。但是,因其极端的残忍性,有关各国均已经制定了法律法规,禁止这种做法。目前,在崇尚传统中医的亚洲各国,我国是唯一可以合法从事活熊取胆行业的国家。由于多年来没有受到有效制止,林业部门鼓励发展利用,现在,我国东三省、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浙江省、福建等省份的几十家地上地下养熊场,已经有10000多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包括部分棕熊)正在遭受痛苦折磨,被活熊取胆。实际上,鼓吹熊胆用途完全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并非医疗上的需要,不但害熊,也害人,无效的'药"赚病人的钱,养熊业的发展是官商相互勾结的结果(必须检讨林业部门随意审批现象)。如今生产已严重过剩,商家仍然通过虚假的广告宣传,在"保健品"和洗发香波等方面下工夫,扩大销售市场。同时,活熊取胆不仅没有像该行业所宣称的那样,能够保护野生黑熊种群,我国野生黑熊种群反而面临种群数量减少的压力。这种持续近三十年、对数量众多的黑熊的严重虐待,已经对我国的国际形象造成不可估量的恶劣影响
4,近年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面临日益严重的困境。随着开发力度强劲,野生动物的生存日益困难,而滥捕滥杀和吃用野生动物的风气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导致许多问题年复一年地出现。例如,在江西鄱阳湖,每到冬日,当大批候鸟不远万里飞来,所遭遇的,就是天网、滚铁网和毒药的惨烈杀戮。江西省鄱阳湖附近新建县联圩乡和昌邑乡一些村民野蛮猎杀候鸟早已不是新闻,那里已经形成了偷猎、杀戮、倒卖、吃用国家保护鸟类及其制品的黑色利益链条。(见附件)鄱阳湖似乎已经成为法外之地,情况之严重已经触目惊心,偷猎候鸟的犯罪分子连年在光天化日之下为所欲为。
5,再如,近年崇明岛不断发生野蛮杀戮候鸟事件。特别是在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崇明县的其他地方,每年10月至次年5月是鸟类迁徙的高峰期,也是非法猎鸟最猖獗的时期。不断有不法商贩猎杀、贩卖鸟类。虽然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打击非法猎鸟的力度每年都在加大,但偷猎事件还是屡禁不止。记者调查发现,一般一只野鸟在饭店50元起价,而一张捕鸟网的价格不到10元,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猎鸟者铤而走险。消费候鸟是猎杀候鸟的鼓励者。没有消费就没有偷猎。因此,需要制定《动物保护法》,对于消费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和买卖野生动物的予以法律制裁,保护我国生物多样性和动物物种繁荣。
由于上述严重虐待家养动物以及滥捕滥杀野生动物屡禁不止,已经危害到人民生活,影响社会和谐,所以必须及时制定一部符合我国现代社会需求、有利于实施的《中国动物保护法》。这部《中国动物保护法》所保护的对象,应该包括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在内。应该看到,如今民意已经成熟,在动物饲养行业,已经有善待动物的声音,四川绵阳一家企业提出"对猪不仁,就是对人不义"。这是针对普遍出现注水猪和使用瘦肉精所做的回应。又如,今年1月,当加拿大政府向中国推销其残忍获取的海豹肉和制品时,民众的反对声音极其强烈,因为人们早已知道,加拿大血腥杀戮海豹,是与日本残酷的远洋捕鲸一样臭名昭著,并列为世界上最残忍杀戮海洋哺乳动物和毁坏生态的案例。所以人们反对这种引进,不愿意中国"人弃我拾"(国际社会普遍反对,许多国家立法禁止进口加拿大海豹制品)。这是珍爱自己的国家,也是民意爱护动物的表达。这的确表明民意是向善的。政府应该因势利导,制定一部合理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动物保护法》!
实际上,在今天,制定一部《动物保护法》不仅有利于减少社会中的暴力倾向,而且能够增加人们对政府的信任,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而且更有利于祖国统一和两岸三地的法律完整。因为香港早在1950年代就制定了《防止虐待动物法案》,1990年代修订完善;台湾也在1996年代制定颁布了《动物保护法》。这两部法律对于维护台湾和香港民众对政府和法律的信任有极大帮助。大陆作为首都所在地区,更应该制定一部完善的《中国动物保护法》。这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仁爱精神的最好继承,是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最有效措施。
最新
最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