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宗教研究吕鹏志
2016-01-13
五、天师经箓的内容和形式
戴祥柳收藏的天师经箓大部分内容丰富。例如,他使用的授箓指南《天坛玉格》记载都功箓目录如下——
(1)太上三五都功版卷职箓
(2)太上三五都功治祭酒妙经
(3)太上三五都功经箓法词
(4)环契
(5)谒简
(6)红黑贡炁
(7)职牒
(8)职印
(9)虚无自然金符箓祖
(10)天府颁恩赐福文凭
(11)地府灵光免罪文凭
(12)水府通灵解厄文凭
(13)阳府捍厄延禧文凭
(14)正一道祖延寿金章
(15)太上颁降通津水程
(16)太上三天玄都总诰
(17)上帝勅赐免罪金牌
(18)上帝勅旨照身文凭
(19)上帝勅旨冥途岸程
(20)昊天玉皇宥罪勅赦
(21)昊天玉皇请恩御表
(22)玉皇颁降五雷仙秩
(23)先天无极照会通关
(24)都天无极金函御诏
(25)南极长生延龄寿书
(26)上帝勅赐随身支粮
(27)上帝勅赐口粮关文
(28)上帝勅赐起马关文
(29)上帝勅赐千里云马
(30)四驿火牒
(31)十宫总牒
(32)十宫阴牒
(33)二十四狱总牒
(34)真凭实据左右牒
与其它各阶经箓目录比较可知,天师经箓一般由箓本身和与箓相配的经、请法词及各种附属文件组成。狭义的箓仅指箓本身(箓本身由箓首法辞(15)和该箓图文构成),广义的箓则应将经、请法词和附属文件也包括进来。在此尝试归纳一下,一部天师经箓包括以下共通要素:
①经箓法词
即与箓相应的经(如上举都功箓目录中的第2项,以下皆以都功箓目录为例,为求简便,仅标明序号)、箓本身(第1项)、请法词(请求授予经箓的词文,第3项)。
②合同文凭
此所谓“合同”指授受双方的传度盟约,形式是同样盟文左右各一道,有符居中,从中剖分为二,授受双方各执其一,日后可凭此验证双方是否违盟犯约,故名曰“券契”。(16)戴祥柳所藏天师经箓一般将合同分为“合同环券”和“合同券契”两种,总名“环契”(第4项)。
此所谓“文凭”(第34项),指受箓凭证,又称“真凭实据”。文凭如合同一样剖分为两份,一曰“阳凭”,由受箓人自己封存,归真时随身安葬;一曰“阴凭”,授箓时焚化,呈寄神界衙门。
③牒印谒简
证明法职身份的文件,包括职牒(第7项,此所谓“职牒”又称“职帖”,与龙虎山嗣汉天师府颁发的“万法宗坛”职牒名同实异,后者相当于戴氏天师经箓中的文凭)、职印(第8项)、谒简(第5项)。
④金符箓祖
全称“虚无自然金符箓祖”(第9项)或“虚无自然六合通天金符箓祖”,内容是三清道祖圣像、历代天师圣像及其赞诗。称“金符箓祖”,示诸阶经箓出自天师门下之意明矣。
⑤仙简旌封
此所谓“仙简”指证明得获神祇赐福、赦罪、解厄、延寿或神赐通关护照的文书(第10—28项)。
此所谓“旌封”指证明得获神赐装备的文书(第29项)。
⑥功德火牒
此所谓“功德”系“功德文牒”之简称,指证明冥府十宫或二十四狱赦罪的文书(第31—33项)。
此所谓“火牒”指通启召役低级神明(包括司命、箓中仙官、社令、本境城隍主者)的文书(第30项)。
上列文件除经箓法词之外,其它附属文件总称“附赠”、“附卷”或“附尾赠卷”。
又,除共通要素之外,有的箓还包括特有的内容,如上举都功箓的红黑贡炁(第6项)即为其例。
世界宗教研究 吕鹏志
2016-01-13
五、天师经箓的内容和形式
戴祥柳收藏的天师经箓大部分内容丰富。例如,他使用的授箓指南《天坛玉格》记载都功箓目录如下——
(1)太上三五都功版卷职箓
(2)太上三五都功治祭酒妙经
(3)太上三五都功经箓法词
(4)环契
(5)谒简
(6)红黑贡炁
(7)职牒
(8)职印
(9)虚无自然金符箓祖
(10)天府颁恩赐福文凭
(11)地府灵光免罪文凭
(12)水府通灵解厄文凭
(13)阳府捍厄延禧文凭
(14)正一道祖延寿金章
(15)太上颁降通津水程
(16)太上三天玄都总诰
(17)上帝勅赐免罪金牌
(18)上帝勅旨照身文凭
(19)上帝勅旨冥途岸程
(20)昊天玉皇宥罪勅赦
(21)昊天玉皇请恩御表
(22)玉皇颁降五雷仙秩
(23)先天无极照会通关
(24)都天无极金函御诏
(25)南极长生延龄寿书
(26)上帝勅赐随身支粮
(27)上帝勅赐口粮关文
(28)上帝勅赐起马关文
(29)上帝勅赐千里云马
(30)四驿火牒
(31)十宫总牒
(32)十宫阴牒
(33)二十四狱总牒
(34)真凭实据左右牒
与其它各阶经箓目录比较可知,天师经箓一般由箓本身和与箓相配的经、请法词及各种附属文件组成。狭义的箓仅指箓本身(箓本身由箓首法辞(15)和该箓图文构成),广义的箓则应将经、请法词和附属文件也包括进来。在此尝试归纳一下,一部天师经箓包括以下共通要素:
①经箓法词
即与箓相应的经(如上举都功箓目录中的第2项,以下皆以都功箓目录为例,为求简便,仅标明序号)、箓本身(第1项)、请法词(请求授予经箓的词文,第3项)。
②合同文凭
此所谓“合同”指授受双方的传度盟约,形式是同样盟文左右各一道,有符居中,从中剖分为二,授受双方各执其一,日后可凭此验证双方是否违盟犯约,故名曰“券契”。(16)戴祥柳所藏天师经箓一般将合同分为“合同环券”和“合同券契”两种,总名“环契”(第4项)。
此所谓“文凭”(第34项),指受箓凭证,又称“真凭实据”。文凭如合同一样剖分为两份,一曰“阳凭”,由受箓人自己封存,归真时随身安葬;一曰“阴凭”,授箓时焚化,呈寄神界衙门。
③牒印谒简
证明法职身份的文件,包括职牒(第7项,此所谓“职牒”又称“职帖”,与龙虎山嗣汉天师府颁发的“万法宗坛”职牒名同实异,后者相当于戴氏天师经箓中的文凭)、职印(第8项)、谒简(第5项)。
④金符箓祖
全称“虚无自然金符箓祖”(第9项)或“虚无自然六合通天金符箓祖”,内容是三清道祖圣像、历代天师圣像及其赞诗。称“金符箓祖”,示诸阶经箓出自天师门下之意明矣。
⑤仙简旌封
此所谓“仙简”指证明得获神祇赐福、赦罪、解厄、延寿或神赐通关护照的文书(第10—28项)。
此所谓“旌封”指证明得获神赐装备的文书(第29项)。
⑥功德火牒
此所谓“功德”系“功德文牒”之简称,指证明冥府十宫或二十四狱赦罪的文书(第31—33项)。
此所谓“火牒”指通启召役低级神明(包括司命、箓中仙官、社令、本境城隍主者)的文书(第30项)。
上列文件除经箓法词之外,其它附属文件总称“附赠”、“附卷”或“附尾赠卷”。
又,除共通要素之外,有的箓还包括特有的内容,如上举都功箓的红黑贡炁(第6项)即为其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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