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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1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资料图)
讲道地点:古楼观说经台
讲道内容:《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讲道方式:(被动性地)答问
听道人员:尹喜及其他好道者
请看《道德经》第二十五章经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一天,尹喜求教于老子:“圣人慈悲!弟子对您老人家讲的那个‘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众妙之门’的‘道’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总觉有些零散,因此弟子恳请您系统地讲一讲,好吗?”
这时,老子慢慢地端起茶杯,从容地喝了一口茶。然后,对尹喜等人说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有一个(神奇的)事物,混然而成为一体,在天地生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尹喜听后,想起了老子以前讲“道”时,说过“无名天地之始”。
老子接着说道:“寂兮寥兮。”它寂静无声啊,它虚空无形啊。
尹喜听后,想起了老子以前讲“道”时,说过“听之不闻”,说过“道冲”。
老子接着说道:“独立而不改。”它的存在独一无二而不能改变。
尹喜等人认真地听着……
老子接着说道:“周行而不殆。”它的运行循环往复而不会停息。
尹喜等人认真地听着……
老子接着说道:“可以为天地母。”可以把它视为天下万物的母亲。
尹喜听后,想起了老子以前讲“道”时,说过“有名万物之母”。
片刻,老子露出为难的表情说道:“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我不知道它的名字,(为便于人们了解,所以勉强)命名它叫做“道”,再勉强对它加以形容可谓之“大”。
尹喜等人认真地听着……
老子继续说道:“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道”)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返回本始。
尹喜等人认真地听着……
老子看了看尹喜等人,然后高兴地说道:“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所以,道伟大,天伟大,地伟大,人也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且人就居于“四大”之列,为其中之一。
尹喜等人听后,高兴地笑了……
最后,老子用肯定的语气对尹喜等人说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话音刚落,这时有一位听众站起来,向老子作揖后求教:“圣人慈悲!请问何谓‘道法自然’?这一段话的意思是什么?”
老子先示意这位听众坐下,然后将目光转向尹喜……
尹喜明白老子的用意,立刻回答了这个问题……
老子听后,赞许地笑了……
各位:何谓‘道法自然’?这一段话的意思是什么?现在,我们可以从古圣的有关注释中获得启示。
(1)河上公注:人法地(人当法地安静柔和也,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劳而不怨也,有功而不制也),地法天(天湛泊不动,施而不求报,生长万物,无所获取),天法道(道清静不言,阴行精气,万物自成也),道法自然(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2)王弼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顺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为主,其一之者,主也。)
各位:何谓“道法自然”? 东航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从“道”自身的角度看,“自然”者,乃“道”之本性也。河上公注曰:“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夫“道”,“独立”无双,因此它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不受任何外力的干预,完全自由运动变化和发展。“道法自然”,直译则为:“道”自身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规律是自然而然。“道”是化生宇宙万物的本原,其化生的过程就是“自然”的,亦即自然而然的。
其二、从“道”对待外物的角度看,“自然”者,顺其自然也。“道法自然”意为——道的行为法则是对待万事万物不加干预、顺应万事万物按照其自身的客观规律自我发展(即“道”的行为法则是顺其自然的)。东航认为王弼注中之“道顺自然”,一语中的,道出了“道法自然”之奥义。所谓“顺自然”,就是指顺其自然。如何顺其自然?老子指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所谓“辅”,就是从旁辅助、顺势而为。这就告诉我们:顺其自然,不是无所作为,只是不可有意作为。
各位:总而言之,东航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教人法“道”自然。因此,东航将这一段话译为:人效法地,效法天,效法道而自然而然。
各位:老子为了阐述其“自然”的观念,首先便从大道谈起。因为大道的运动是“自然”的。大道的运动的规律是“周行而不殆”,并进一步地明确指出“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各位:此时,我想打一个比喻,来帮助大家来理解“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句经文。将一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其水波不断由中心点向外一圈一圈地展开……其离中心点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但最后又回到了原来平静的状态。
各位:接着,老子论述“道”与天、地、人的关系。指出宇宙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大。特别是人被提高到宇宙中“四大”之列。人为万物之灵,“四大”中“人居其一焉”,反映出老子以人为贵的人本主义思想。值得指出的是:“四大”并不是相等的,其第次是道、天、地、人。盖“四大”中,先有“道”,然后由“道”而化生天、地,进而化生人。因此在“法”上要“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旨在教人法“道”自然。人之所以列为“四大”之一,就在于法“道”自然;天、地亦然;“道”之所以大,是因为它在化生天地万物之运化过程中“自然”。因此,“道”之“自然”的特性当为天、地、人所取法。
各位:东航在前面讲过,《道德经》每一章都在论“道”,其“德”蕴含其中。何谓“德”?其中有一个含义,就是指“道”的特性。“道”的特性就是“德”。在本章,老子论述了道的“自然”特性和“纯粹”特性,此即“道”之“德”。
一、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者,乃“道”之本性。老子首先提出“自然”的观念来解释“道”——道性自然,并教人法“道”自然,将“自然”作为人们行动的准则。夫“道”者,既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亦是宇宙万物行为举止的最高范式。尊“道”者,当法之也。
二、纯粹。所谓“纯粹”,指纯一不杂,具有独立性和唯一性。《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指出“道”“独立而不改”。所言“独立”,即指“道”的存在独一无双而具有独立性和唯一性。因此,老子教人效法“圣人抱一为天下式”(22章),并劝诫人们要“见素抱朴”(19章),从而做一个思想纯粹的人。
东航感赋:
大道寂寥系混成,
自然而然化乾坤。
道及三才皆伟大,
法道自然为圣人。
(作者周高德道长,系中国江南娱乐在线登录账号 协会副秘书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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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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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道德经》第二十五章经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一天,尹喜求教于老子:“圣人慈悲!弟子对您老人家讲的那个‘天地之始’‘万物之母’‘众妙之门’的‘道’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总觉有些零散,因此弟子恳请您系统地讲一讲,好吗?”
这时,老子慢慢地端起茶杯,从容地喝了一口茶。然后,对尹喜等人说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有一个(神奇的)事物,混然而成为一体,在天地生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
尹喜听后,想起了老子以前讲“道”时,说过“无名天地之始”。
老子接着说道:“寂兮寥兮。”它寂静无声啊,它虚空无形啊。
尹喜听后,想起了老子以前讲“道”时,说过“听之不闻”,说过“道冲”。
老子接着说道:“独立而不改。”它的存在独一无二而不能改变。
尹喜等人认真地听着……
老子接着说道:“周行而不殆。”它的运行循环往复而不会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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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接着说道:“可以为天地母。”可以把它视为天下万物的母亲。
尹喜听后,想起了老子以前讲“道”时,说过“有名万物之母”。
片刻,老子露出为难的表情说道:“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我不知道它的名字,(为便于人们了解,所以勉强)命名它叫做“道”,再勉强对它加以形容可谓之“大”。
尹喜等人认真地听着……
老子继续说道:“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道”)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返回本始。
尹喜等人认真地听着……
老子看了看尹喜等人,然后高兴地说道:“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所以,道伟大,天伟大,地伟大,人也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且人就居于“四大”之列,为其中之一。
尹喜等人听后,高兴地笑了……
最后,老子用肯定的语气对尹喜等人说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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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弼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也。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顺自然,天故资焉。天法于道,地故则焉。地法于天,人故象焉。所以为主,其一之者,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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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从“道”自身的角度看,“自然”者,乃“道”之本性也。河上公注曰:“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夫“道”,“独立”无双,因此它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不受任何外力的干预,完全自由运动变化和发展。“道法自然”,直译则为:“道”自身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规律是自然而然。“道”是化生宇宙万物的本原,其化生的过程就是“自然”的,亦即自然而然的。
其二、从“道”对待外物的角度看,“自然”者,顺其自然也。“道法自然”意为——道的行为法则是对待万事万物不加干预、顺应万事万物按照其自身的客观规律自我发展(即“道”的行为法则是顺其自然的)。东航认为王弼注中之“道顺自然”,一语中的,道出了“道法自然”之奥义。所谓“顺自然”,就是指顺其自然。如何顺其自然?老子指出“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所谓“辅”,就是从旁辅助、顺势而为。这就告诉我们:顺其自然,不是无所作为,只是不可有意作为。
各位:总而言之,东航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就是教人法“道”自然。因此,东航将这一段话译为:人效法地,效法天,效法道而自然而然。
各位:老子为了阐述其“自然”的观念,首先便从大道谈起。因为大道的运动是“自然”的。大道的运动的规律是“周行而不殆”,并进一步地明确指出“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各位:此时,我想打一个比喻,来帮助大家来理解“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句经文。将一颗石子扔进平静的湖面时,其水波不断由中心点向外一圈一圈地展开……其离中心点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但最后又回到了原来平静的状态。
各位:接着,老子论述“道”与天、地、人的关系。指出宇宙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大。特别是人被提高到宇宙中“四大”之列。人为万物之灵,“四大”中“人居其一焉”,反映出老子以人为贵的人本主义思想。值得指出的是:“四大”并不是相等的,其第次是道、天、地、人。盖“四大”中,先有“道”,然后由“道”而化生天、地,进而化生人。因此在“法”上要“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旨在教人法“道”自然。人之所以列为“四大”之一,就在于法“道”自然;天、地亦然;“道”之所以大,是因为它在化生天地万物之运化过程中“自然”。因此,“道”之“自然”的特性当为天、地、人所取法。
各位:东航在前面讲过,《道德经》每一章都在论“道”,其“德”蕴含其中。何谓“德”?其中有一个含义,就是指“道”的特性。“道”的特性就是“德”。在本章,老子论述了道的“自然”特性和“纯粹”特性,此即“道”之“德”。
一、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自然”者,乃“道”之本性。老子首先提出“自然”的观念来解释“道”——道性自然,并教人法“道”自然,将“自然”作为人们行动的准则。夫“道”者,既是宇宙万物的本原,亦是宇宙万物行为举止的最高范式。尊“道”者,当法之也。
二、纯粹。所谓“纯粹”,指纯一不杂,具有独立性和唯一性。《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指出“道”“独立而不改”。所言“独立”,即指“道”的存在独一无双而具有独立性和唯一性。因此,老子教人效法“圣人抱一为天下式”(22章),并劝诫人们要“见素抱朴”(19章),从而做一个思想纯粹的人。
东航感赋:
大道寂寥系混成,
自然而然化乾坤。
道及三才皆伟大,
法道自然为圣人。
(作者周高德道长,系中国江南娱乐在线登录账号 协会副秘书长,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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