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信阳博客刘笑敢
2011-01-07
辩证式否定的思维方式和理想追求不容易为一般人所理解和接受,所以老子在讲到“无为之益”时,也会讲到一般人理解“无为之益”的困难。如“天下之至柔,驰骋乎天下之至坚。无有入于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也。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能及之矣。”(四十三章) 这是以众所周知的柔弱胜刚强的事例来说明“不言之教,无为之益”,但是,人们习惯于命令之教,有为之益,难以接受无为之益的理论,更难以享受这种理论带来的实际利益和精神境界。所以七十八章又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也,以其无以易之也。水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弗知也,而莫之能行也。” 这里的“胜”是“胜过”、“优胜”之意,不一定是战胜之意。柔弱之水可以穿石破岩,劈山开谷。从积极方面来说,柔韧之力往往可以达到刚强勇猛之威所达不到的效果;从消极方面来说,柔弱之方可以减少正面冲突,减少无谓的伤害。这个道理似乎尽人皆知,但能够实行的人很少。这大概是因为实践道家式的治理方式,不仅需要否定习惯性管理观念的巨大勇气,而且需要高瞻远瞩、敢于承担的胸襟气魄。这是一般人难以达到的。老子明知其难,但仍要苦口婆心地反复申明,这大概也正是一种责任感的驱使吧。的确,理解辩证式否定的原则并不容易,体现、实现它就更非易事。但老子对于无为而治的信心却是诚挚而坚定的。
老子之无为作为否定式的概念簇,不仅否定常规的、外在的管理式活动,而且否定了世俗的常人对名利化自我的追求,这是一种内在的无为,实质即达到忘我、无我的境地。第二章讲到:“是以圣人居亡(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为而弗恃也,成功而弗居也。”(竹简本)“无为之事、不言之教”是外在之无为的表现。“万物作”即万物之成长发育,“为”与“成功”即无为之治的效果;“弗始”、“弗恃”、“弗居”即内在的无为。“弗始”的意思是万物蓬勃生长发展,不自以为有始创之功,“弗恃”的意思是有所作为而不自以为恃有成果,“弗居”即建功立业而不以功臣自居。圣人的这种品德来自于体现道之精神的“玄德”。五十一章说:“道生之,畜之,长之,遂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弗有也,为而弗恃也,长而弗宰,是谓玄德。”(帛书本)“弗有”的意思是道生养万物却不占有,“弗宰”的意思是道决定万物的发展,却不主宰万物。第十章也有类似的说法,可见老子对“弗有”、“弗宰”、“弗始”、“弗恃”、“弗居”这些玄德的推崇。玄德的实质就是摒弃或超脱于任何世俗的自我的要求,没有占有、主宰、居功等等欲望,只求对百姓万民有利,不求百姓万民对自己的服从与认可。玄德即体现宇宙本根之道基本精神的忘我、无我之德。
《老子》五千言不是一部哲学专著,但在分散的格言式、语录式、诗歌式的记载中却可以看到一个虽非严密,却大体融贯的思想体系。道家式责任感以及为道家式责任感作论证的辩证式否定的思想方法就渗透和体现在这个体系的很多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老子对百姓和万物的责任感实际上是来自于宇宙本根之道和天之道的,换言之,道家式责任感是以老子之宇宙论和存有论为根据的。前面讲到,“辅万物之自然”是圣人对万物之责任感的体现,而“自然”的概念和价值就来自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总根源,也是万物生长发展的总根据,而“道法自然”的说法就奠定了“自然”在老子哲学中的最高价值或中心价值的地位。不过,这里的自然不是自然界,不是物理自然或生物自然,也不是社会的原始状态或没有人类文明的状态。为了避免误会,我们可以称之为人文自然 ,说明圣人根据“道法自然”的原则要在人类社会实现自然而然的和谐与秩序。“辅万物之自然”正是圣人效法宇宙本根之道的表现,是老子哲学之中心价值在万物个体和群体中的体现。所谓“成事遂功,而百姓曰我自然也”不过是圣人通过无为而治而实现百姓社会生活之自然和谐的结果。
在宇宙本根之道下面,老子还提出了“天之道”,“人之道”,以及“圣人之道”的概念。天之道相当于自然界所代表的原则,但体现着宇宙本根之道的价值方向;人之道是与天之道相对应的常人的行事原则,常常与天之道相反;圣人之道则是天之道的人格化体现,与人之道有根本不同。七十七章说:“故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夫孰能有余而有以奉于天者,唯有道者乎?是以圣人为而弗有,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帛书本)老子倡天道,抑人道,而只有圣人才能体现天道,“损有余而益不足”,纠正世人“损不足而奉有余”的不合理现象。圣人“弗有”、“ 弗居”、“ 不欲见贤”都是一种内心之无为的体现,是圣人无我、无私的具体表现,而“为”和“成功”的说法则表明圣人之无为不是完全不做事,而是通过外在之无为而治达到“为”和“成功”的效果。关于天之道的说法还有“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这里的天之道和圣人之道是一致的,都是“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的,体现了要对百姓万物有利而不争功的态度,也就是“功遂身退,天之道也。”(第九章)七十三章还有“天之道,不战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战”、“不言”是无为的是第一层否定意义,“善胜”、“善应”则是否定之后的肯定,是对更高境界的追求。“不战而胜”,“不言而应”的目标显然超越了常规的“战而胜”、“以言应”的方式,体现了辩证式的否定和道家式责任感对超越常规的更高目标的追求。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道家式责任感的特点归纳为以下三点。
第一个特点是关切的对象性。道家式责任感强调圣人,或曰责任的承担者之中心关切不在于本人主体性的发挥,不在于本身的表现或得失,而在于治理对象的状态,在于百姓和万物自然的、依照自身性向、固有趋势发展的状态。对象性强调的是在社会治理者和治理对象二者之间,要将对象的存在、状态和利益放在第一位。这一特点可以为百姓保持、发展自己的主体性提供足够的空间。这种对象性特点和圣人的无我精神互为表里。
道家式责任感的第二个特点是广泛的包容性。“辅万物之自然”的原则是不分大小高低、贵贱亲疏,一律包容、扶持的态度。“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二十七章)“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六十二章)这种对治理对象不分善恶、平等包容的态度可以避免因对社会进行道德、政治、或阶级的划分而引起的对立、疏离、以及矛盾冲突,因此可称为人类的包容性。
为了实现高度的包容性,就必须避免各种外在的价值标准在人群中制造的对立和冲突。这就是道家式责任感的第三个特点,即价值的中立性或道德的超越性,提倡超越常规价值追求的终极关切。“道法自然”的名句说明道家的终极关切与其他所有宗教、哲学之追求的不同。道法自然以自然的和谐、自然的秩序为最高价值或中心价值,这就超越了其他各种思想体系中的最高原则。
道家式责任感的特点或许可以以老子的“战胜以丧礼处之”的主张为例。三十一章说“杀人众,以悲哀莅之,战胜而以丧礼处之。”(帛书本)一般来说,战争胜利要开庆功会,要表彰烈士和英雄,老子为什么主张战胜要以丧礼处之?老子的文字非常简单,只说到因为“杀人众”。这里的“杀人”一词显然包括被杀的战败的敌人,而不是单指自己一方的牺牲者。因为“杀人众”“而以丧礼处之”是超于常人的襟怀,是跨越历史的远见。这样做,不仅高扬了人文主义精神的理想旗帜,而且可以避免散播仇恨的种子,防止激化和延续矛盾,有利于社会与人类的长久和谐。
显然,老子思考关切的重点不在于战争的指挥者、胜利者之主体性地位,而是对冲锋陷阵的将士之生命的惋惜;不在于歌颂胜利者的功绩,不在于彰显、宣示自己一方的伟大,而在于哀悯众多生命的不幸和人类社会的破裂。这是道家式责任感的对象性或非主体性特点,是真正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其次,这体现了对敌我双方生命的同样尊重和怜悯,体现了不分敌我、是非、对错,不分地区、国别之界限的包容性。其关心的对象是不分彼此的所有人类成员的命运和状态,体现了最广泛的人文关切和包容性,达到了最大程度的人道主义,也是真正的和平主义。最后,“战胜以丧礼处之”做法显然超越了、放弃了一切价值和道德标准所制造的人为对立,体现了价值的中立性或道德的超越性。
刘笑敢 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
黄信阳博客 刘笑敢
2011-01-07
辩证式否定的思维方式和理想追求不容易为一般人所理解和接受,所以老子在讲到“无为之益”时,也会讲到一般人理解“无为之益”的困难。如“天下之至柔,驰骋乎天下之至坚。无有入于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也。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能及之矣。”(四十三章) 这是以众所周知的柔弱胜刚强的事例来说明“不言之教,无为之益”,但是,人们习惯于命令之教,有为之益,难以接受无为之益的理论,更难以享受这种理论带来的实际利益和精神境界。所以七十八章又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也,以其无以易之也。水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弗知也,而莫之能行也。” 这里的“胜”是“胜过”、“优胜”之意,不一定是战胜之意。柔弱之水可以穿石破岩,劈山开谷。从积极方面来说,柔韧之力往往可以达到刚强勇猛之威所达不到的效果;从消极方面来说,柔弱之方可以减少正面冲突,减少无谓的伤害。这个道理似乎尽人皆知,但能够实行的人很少。这大概是因为实践道家式的治理方式,不仅需要否定习惯性管理观念的巨大勇气,而且需要高瞻远瞩、敢于承担的胸襟气魄。这是一般人难以达到的。老子明知其难,但仍要苦口婆心地反复申明,这大概也正是一种责任感的驱使吧。的确,理解辩证式否定的原则并不容易,体现、实现它就更非易事。但老子对于无为而治的信心却是诚挚而坚定的。
老子之无为作为否定式的概念簇,不仅否定常规的、外在的管理式活动,而且否定了世俗的常人对名利化自我的追求,这是一种内在的无为,实质即达到忘我、无我的境地。第二章讲到:“是以圣人居亡(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为而弗恃也,成功而弗居也。”(竹简本)“无为之事、不言之教”是外在之无为的表现。“万物作”即万物之成长发育,“为”与“成功”即无为之治的效果;“弗始”、“弗恃”、“弗居”即内在的无为。“弗始”的意思是万物蓬勃生长发展,不自以为有始创之功,“弗恃”的意思是有所作为而不自以为恃有成果,“弗居”即建功立业而不以功臣自居。圣人的这种品德来自于体现道之精神的“玄德”。五十一章说:“道生之,畜之,长之,遂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弗有也,为而弗恃也,长而弗宰,是谓玄德。”(帛书本)“弗有”的意思是道生养万物却不占有,“弗宰”的意思是道决定万物的发展,却不主宰万物。第十章也有类似的说法,可见老子对“弗有”、“弗宰”、“弗始”、“弗恃”、“弗居”这些玄德的推崇。玄德的实质就是摒弃或超脱于任何世俗的自我的要求,没有占有、主宰、居功等等欲望,只求对百姓万民有利,不求百姓万民对自己的服从与认可。玄德即体现宇宙本根之道基本精神的忘我、无我之德。
《老子》五千言不是一部哲学专著,但在分散的格言式、语录式、诗歌式的记载中却可以看到一个虽非严密,却大体融贯的思想体系。道家式责任感以及为道家式责任感作论证的辩证式否定的思想方法就渗透和体现在这个体系的很多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老子对百姓和万物的责任感实际上是来自于宇宙本根之道和天之道的,换言之,道家式责任感是以老子之宇宙论和存有论为根据的。前面讲到,“辅万物之自然”是圣人对万物之责任感的体现,而“自然”的概念和价值就来自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道是产生天地万物的总根源,也是万物生长发展的总根据,而“道法自然”的说法就奠定了“自然”在老子哲学中的最高价值或中心价值的地位。不过,这里的自然不是自然界,不是物理自然或生物自然,也不是社会的原始状态或没有人类文明的状态。为了避免误会,我们可以称之为人文自然 ,说明圣人根据“道法自然”的原则要在人类社会实现自然而然的和谐与秩序。“辅万物之自然”正是圣人效法宇宙本根之道的表现,是老子哲学之中心价值在万物个体和群体中的体现。所谓“成事遂功,而百姓曰我自然也”不过是圣人通过无为而治而实现百姓社会生活之自然和谐的结果。
在宇宙本根之道下面,老子还提出了“天之道”,“人之道”,以及“圣人之道”的概念。天之道相当于自然界所代表的原则,但体现着宇宙本根之道的价值方向;人之道是与天之道相对应的常人的行事原则,常常与天之道相反;圣人之道则是天之道的人格化体现,与人之道有根本不同。七十七章说:“故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夫孰能有余而有以奉于天者,唯有道者乎?是以圣人为而弗有,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帛书本)老子倡天道,抑人道,而只有圣人才能体现天道,“损有余而益不足”,纠正世人“损不足而奉有余”的不合理现象。圣人“弗有”、“ 弗居”、“ 不欲见贤”都是一种内心之无为的体现,是圣人无我、无私的具体表现,而“为”和“成功”的说法则表明圣人之无为不是完全不做事,而是通过外在之无为而治达到“为”和“成功”的效果。关于天之道的说法还有“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八十一章)这里的天之道和圣人之道是一致的,都是“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的,体现了要对百姓万物有利而不争功的态度,也就是“功遂身退,天之道也。”(第九章)七十三章还有“天之道,不战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战”、“不言”是无为的是第一层否定意义,“善胜”、“善应”则是否定之后的肯定,是对更高境界的追求。“不战而胜”,“不言而应”的目标显然超越了常规的“战而胜”、“以言应”的方式,体现了辩证式的否定和道家式责任感对超越常规的更高目标的追求。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道家式责任感的特点归纳为以下三点。
第一个特点是关切的对象性。道家式责任感强调圣人,或曰责任的承担者之中心关切不在于本人主体性的发挥,不在于本身的表现或得失,而在于治理对象的状态,在于百姓和万物自然的、依照自身性向、固有趋势发展的状态。对象性强调的是在社会治理者和治理对象二者之间,要将对象的存在、状态和利益放在第一位。这一特点可以为百姓保持、发展自己的主体性提供足够的空间。这种对象性特点和圣人的无我精神互为表里。
道家式责任感的第二个特点是广泛的包容性。“辅万物之自然”的原则是不分大小高低、贵贱亲疏,一律包容、扶持的态度。“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二十七章)“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六十二章)这种对治理对象不分善恶、平等包容的态度可以避免因对社会进行道德、政治、或阶级的划分而引起的对立、疏离、以及矛盾冲突,因此可称为人类的包容性。
为了实现高度的包容性,就必须避免各种外在的价值标准在人群中制造的对立和冲突。这就是道家式责任感的第三个特点,即价值的中立性或道德的超越性,提倡超越常规价值追求的终极关切。“道法自然”的名句说明道家的终极关切与其他所有宗教、哲学之追求的不同。道法自然以自然的和谐、自然的秩序为最高价值或中心价值,这就超越了其他各种思想体系中的最高原则。
道家式责任感的特点或许可以以老子的“战胜以丧礼处之”的主张为例。三十一章说“杀人众,以悲哀莅之,战胜而以丧礼处之。”(帛书本)一般来说,战争胜利要开庆功会,要表彰烈士和英雄,老子为什么主张战胜要以丧礼处之?老子的文字非常简单,只说到因为“杀人众”。这里的“杀人”一词显然包括被杀的战败的敌人,而不是单指自己一方的牺牲者。因为“杀人众”“而以丧礼处之”是超于常人的襟怀,是跨越历史的远见。这样做,不仅高扬了人文主义精神的理想旗帜,而且可以避免散播仇恨的种子,防止激化和延续矛盾,有利于社会与人类的长久和谐。
显然,老子思考关切的重点不在于战争的指挥者、胜利者之主体性地位,而是对冲锋陷阵的将士之生命的惋惜;不在于歌颂胜利者的功绩,不在于彰显、宣示自己一方的伟大,而在于哀悯众多生命的不幸和人类社会的破裂。这是道家式责任感的对象性或非主体性特点,是真正的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其次,这体现了对敌我双方生命的同样尊重和怜悯,体现了不分敌我、是非、对错,不分地区、国别之界限的包容性。其关心的对象是不分彼此的所有人类成员的命运和状态,体现了最广泛的人文关切和包容性,达到了最大程度的人道主义,也是真正的和平主义。最后,“战胜以丧礼处之”做法显然超越了、放弃了一切价值和道德标准所制造的人为对立,体现了价值的中立性或道德的超越性。
刘笑敢 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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