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原始道家的天道自然观

中国江南娱乐在线登录账号 协会何文钜

2012-03-0721:16:14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我们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1]。这一讲话,是对近年社会各界普遍强调的重视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回应和重申,为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回顾历史,自产业革命以后,在人类经济社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生态危机正如同巨浪一般汹涌而来。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有识之士开始认真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把这种思考延伸到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之中,企图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及理论根据。1967年,林恩•怀特教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我们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一文,宣称基督教应当为出现的生态危机负责,因为基督教相信上帝创造了人类并赋予人类主宰万物的特权 [2]。该文引起了科学、宗教、哲学等各界的强烈反向,也引起了人们对传统文化与生态问题相互关系的反思。在中国,讨论传统文化的现代生态意义的文章及著作亦已有不少。本文主要阐释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的中国原始道家的天道自然观,并说明它对今天保护环境进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可能产生的有益启示。

一、基石:尊崇“天道”

对“道”概念的诠释是原始道家生态哲学体系的起点,整个哲学体系也是在“道”这个命题的统率下展开的。对于“道”这个命题,老子在《道德经》中明确地告诉人们:“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经》第1章,以下凡引自《道德经》的均只列出章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25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1章)。在老子看来,“道”是可知的,它并不神秘,其中有象,其中有物。但由于“道”的权威性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因而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恰当地称呼它,只好暂且称之为“道”。庄子也指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鬼神鬼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以下凡引自《庄子》的均只列出篇名),“道者,万物之所由也”(《渔父》)。庄子的这一思想与老子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他们到毫不含糊地宣称:“道”不仅具有权威性,而且具有可知性。

至于“道”为何物,到目前为止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据南怀瑾先生的统计,“道”在传统古书中大约有三种意义与用法:一是人世间所要行走的道路;二是代表抽象的法则、规律以及实际的规矩,也可以说是学理上或理论上不可变易的原则;三是形而上的道[3]。另外,在《辞海》中“道”有14种解释之多。近年来,不少学者也试图对“道”的含义做出新的诠释。但概括起来,他们的认识几乎没有能够超出南怀瑾先生的理解范围,亦即认为“道”是抽象的、形而上的规律或法则。虽然也有学者认为“道”还应该包含客观实体的意义,但这种看法谬如晨星,而且他们的论述也不是很深入。笔者认为,“道”在《道德经》、《庄子》中多处提到,而且根据不同的场合也可以作不同的解释。但是,“道”作为规律法则的意义已是很明确,这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认可;同时,既然我们承认“道”是一种规律、法则,我们就不应该否认“道”也是一种客观实存。因为,规律或法则本身就是一个客观存在。如果我们撇开客观实在而大谈规律或法则,这个规律或法则就会失去其存在的载体而无法捕捉。这样一来,我们的认识就极有可能陷入神秘主义的泥潭而无法自拔。因此,大体说来,“道”可以理解为客观存在和自然规律。

首先,“道”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它“可道”、“有象”、“有物”、“有情”、“有信”、“先天地生”、“自古以固存”。不但如此,“道”在空间上还是一个整然有序的有机排列。老子说:“天网恢恢,疏而不失。”(73章)自然的结构是一张由万物相应相求、相附相依联系而成的生态网,是环环相扣、“疏而不失”之网。世间万物之间是“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的,是永恒而不失其秩序的,是“损有余而补不足”(77章)的充满活力和不断调适的过程。

其次,“道”是一种法则或规律。“道”是蕴藏在天地万物之中并成为制约其盛衰消长的规律,世间万物自然地形成、发展和消亡。同时,自然规律是永恒的、普遍的。老子说:“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34章);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25章)。庄子说: “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天地》);“天地运而无所积”(《天道》)。自然规律装载、规范和统率着世界万物,不曾有过任何的停息。自然规律又是循返守静的,世上万物和生死变化是平静的、自然而然的,其动力来自万物本身。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16章)千姿百态的自然物生机勃勃,欣欣向荣,但其最终的归宿还是平静地回归于自己的本源。这个规律,我们称之为“返本复初”规律、“反者道之动”(40章)规律,老子称它为“静”,“归根曰静,是谓复命”(16章)。自然规律又是辨证的、对立统一的。一方面,“道”的对立统一之间是相互依存的。老子认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58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交,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庄子也指出:“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齐物论》)另一方面,“道”的对立双方之间是相互转化的。老子认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2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22章)。万物不仅回复本源,而且只有在矛盾对立双方之间的转化中才获得新生。只有尊崇“天道”,尊重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来发展经济社会,人与自热和谐相处的环境友好型社会才可能实现。

二、根本理念:天人合一

在论述天人关系时,原始道家的思想是很独特的。与世界一些宗教、文明认为上天赋予了人类统治世界的权利、人在自然中具有特殊地位的观点相反,原始道家认为,世上最高尚的主宰为“道”。“道”无偏私,它公平地繁衍并规范着这个世界。这个公平就是法则,就是以“万物为刍狗”(5章)。天地万物及人类都是自然的产物,它们的活动都只能是自然规律范围内的活动,都只能被当作“刍狗”来对待,切不可胡作非为。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25章)。自然万物的生成过程是一幅美妙的渐进的画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它们不是由上天、上帝等超然物创造的,而是在“道”即自然规律的统帅下自然有序地形成的,包括人。对于自然的进化形成过程,庄子也作了精彩的描述:“种有几,得水则为继,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壮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干余骨。干余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軦生乎九猷;暓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至乐》)不可否认,庄子的这一“进化论”并不能称为科学的进化论,而且他所描述的各物种之间由此及彼的关系在今人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庄子的这一论说坚持了唯物主义的立场,即世间万物是经过一定的过程演化而来的,他们都不是由神创造的。尤其是其中的关于“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的论述,更明确地表明,人也是经过演化而来的,他是自然万物中普通的一员,没有特权。另外,庄子还指出:“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秋水》)他还在《大宗师》中说:“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不管我们是否认同,自然都是一体的,世界万物离不开这个整体,只有承认人“与天为一”(《达生》)、自觉地维护自然平衡的人才是真人。老庄的关于人来自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论说是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意义的。

在现代生态学中,科学家也认为,生物圈生态系统中的各组成部分,包括光合作用植物(生产者)、动物(消费者)、微生物(分解还原者)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环环相扣的,密不可分的,用老子的方法话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的。无论其中哪一环出现脱节,整个系统都会崩溃。可以说,今天人类的活动主要是集中在生物圈内。人是生物圈生态系统中的一员,在维护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中,人类应当承担义务。这与其说是对老庄思想的佐证,不如说是对老庄思想的继承,即天地与人同根,万物与人为一,维护生态平衡,保持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人类责无旁贷。

三、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途径:无为

“无为”是原始道家的重要思想。在部分人看来,“无”就是没有,“无为”就是指“无所作为”,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原始道家的“无为”,《道德经》中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章),“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48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63章)。同时又说:“我无为,而民自化”(57章),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64章)。此外,在《道德经》中还多处提到与“无为”意思相近的词或词组,如无名、不言、弗持、弗居、无知、无欲、不争、无私、无身、勿、勿伐、勿骄、无事、无心、无味、不学、不武、不怒、不敢等。这些词与“无为”可以说是一个集合,即“无为集合”。根据这个集合,“无为”一词的意义就清晰多了。笔者认为,老子从未主张过浑浑噩噩、毫不作为,否则他就不会去思考那么多的社会问题,不会去怒诉假仁假义,不会提倡效仿圣人。在这里,“无为”真正含义应为“不为之为”、“善为”,亦即是对过激行为的否定、对有违自然规律的行为的否定;换言之,就是主张自然、适度地作为;这一种“无为”是以“无不为”,“柔弱胜刚强”(36章)为目的的。无为,是解决生态危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根本途径。具体来说,无为可分为外在行为的“无为”和内在行为的“无为”两方面。

(一)外在行为的“无为”

外在行为的“无为”是指要求人类认识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爱护自然,反对人类自然的过激行为,确保人和自然的和谐与协调,概括起来即为顺、和、静。

顺,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在自然这个要机体中,人是其中的一环,人的能力在自然面前是有限的,人类只有尊重自然,爱护自然,才可以得到它的恩泽,否则只会遭受惩罚。要顺应自然,就要有“德”。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51章)自然是一个有秩序的逐渐演进的过程,人类要有“德”,便是要“畜之”,便是要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这样一个过程中公平地对待自然万物,爱惜自然万物。“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51章),“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让万物自然地享尽天命。庄子也认为“天与人不相胜”(《大宗师》),强调“万物一齐”(《秋水》),彼此间各有千秋,不分上下。人类应该尊重自然,公平地对待自然万物,因而庄子提出了“物无贵贱(《秋水》)之说。在此基础上,庄子呼吁“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秋水》)。对于违背自然规律的胡作非为,庄子予以强烈的谴责:“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者也;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者也。”(《骈拇》)进而庄子警告说,如果刻意用外力改变自然,“乱天之经,逆物之情”(《在宥》),就必然造成“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益以荒矣”、 “灾及草木,祸及止虫”(《在宥》)等灾难性后果。

和,即要求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根源于自然,归属于自然,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老子说:“其安易持。”(64章)事物稳定时就容易维持。庄子则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视为人生的最高境界。庄子很羡慕原始社会的自然境界:“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淡漠焉。当是时也,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缮性》)强作妄为的“有为”,“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胠箧》),只能是威胁了自然万物的和谐相处。

静,这是针对人类社会提出关系的,即要求人类不要争战。老庄生活的年代是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各国间的争战带来的残酷场面让这两位哲人痛心疾首。老子说:“善为士者不武;善武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68章);“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31章);“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30章)。老子的论述,可以说是从政治和军事角度进行的,但对于环境保护而言,仍不失其现实意义。争战最激烈的方式莫过于战争,战争造成的污染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例如,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约有700余口油井起火,每小时喷出1900吨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质,造成了全球性污染,地中海、整个海湾地区以及伊朗部分地区还出现了“石油雨”[4]。1999年,由北约飞机轰炸潘切沃炼油厂等设施造成的污染,至今还影响着原南斯拉夫及周边的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环境。

(二)内在行为的“无为”

内在行为的“无为”是要求人们效仿圣人,约束内心的欲望,做到 “少私寡欲”。(19章)

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巨大进步在促进了社会和私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的同时,也使得人们的私欲进一步膨胀,人类向自然的索取更加频繁和无所顾忌。老庄迅速而冷静地分析这一社会现象并给予评价。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12章)庄子继承老子的衣钵,认为“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胠箧》)。为避免因贪欲无限扩张而导致自然的惩罚,人类应该增强自制力,爱惜自然,知足而止。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33章);“祸莫过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46章)“知止所以不殆”(32章);“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67章)。世上最大的祸患莫过于不知足,最大的罪过莫过于贪得无厌。世间万物都有个度,只有适度而止、“少私寡欲”,人与自然才能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

(责任编辑:张恒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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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我们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1]。这一讲话,是对近年社会各界普遍强调的重视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回应和重申,为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回顾历史,自产业革命以后,在人类经济社会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生态危机正如同巨浪一般汹涌而来。面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有识之士开始认真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把这种思考延伸到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之中,企图从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及理论根据。1967年,林恩•怀特教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我们生态危机的历史根源》一文,宣称基督教应当为出现的生态危机负责,因为基督教相信上帝创造了人类并赋予人类主宰万物的特权 [2]。该文引起了科学、宗教、哲学等各界的强烈反向,也引起了人们对传统文化与生态问题相互关系的反思。在中国,讨论传统文化的现代生态意义的文章及著作亦已有不少。本文主要阐释以老子和庄子为代表的中国原始道家的天道自然观,并说明它对今天保护环境进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可能产生的有益启示。

一、基石:尊崇“天道”

对“道”概念的诠释是原始道家生态哲学体系的起点,整个哲学体系也是在“道”这个命题的统率下展开的。对于“道”这个命题,老子在《道德经》中明确地告诉人们:“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经》第1章,以下凡引自《道德经》的均只列出章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25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1章)。在老子看来,“道”是可知的,它并不神秘,其中有象,其中有物。但由于“道”的权威性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因而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恰当地称呼它,只好暂且称之为“道”。庄子也指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鬼神鬼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以下凡引自《庄子》的均只列出篇名),“道者,万物之所由也”(《渔父》)。庄子的这一思想与老子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他们到毫不含糊地宣称:“道”不仅具有权威性,而且具有可知性。

至于“道”为何物,到目前为止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据南怀瑾先生的统计,“道”在传统古书中大约有三种意义与用法:一是人世间所要行走的道路;二是代表抽象的法则、规律以及实际的规矩,也可以说是学理上或理论上不可变易的原则;三是形而上的道[3]。另外,在《辞海》中“道”有14种解释之多。近年来,不少学者也试图对“道”的含义做出新的诠释。但概括起来,他们的认识几乎没有能够超出南怀瑾先生的理解范围,亦即认为“道”是抽象的、形而上的规律或法则。虽然也有学者认为“道”还应该包含客观实体的意义,但这种看法谬如晨星,而且他们的论述也不是很深入。笔者认为,“道”在《道德经》、《庄子》中多处提到,而且根据不同的场合也可以作不同的解释。但是,“道”作为规律法则的意义已是很明确,这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认可;同时,既然我们承认“道”是一种规律、法则,我们就不应该否认“道”也是一种客观实存。因为,规律或法则本身就是一个客观存在。如果我们撇开客观实在而大谈规律或法则,这个规律或法则就会失去其存在的载体而无法捕捉。这样一来,我们的认识就极有可能陷入神秘主义的泥潭而无法自拔。因此,大体说来,“道”可以理解为客观存在和自然规律。

首先,“道”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它“可道”、“有象”、“有物”、“有情”、“有信”、“先天地生”、“自古以固存”。不但如此,“道”在空间上还是一个整然有序的有机排列。老子说:“天网恢恢,疏而不失。”(73章)自然的结构是一张由万物相应相求、相附相依联系而成的生态网,是环环相扣、“疏而不失”之网。世间万物之间是“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的,是永恒而不失其秩序的,是“损有余而补不足”(77章)的充满活力和不断调适的过程。

其次,“道”是一种法则或规律。“道”是蕴藏在天地万物之中并成为制约其盛衰消长的规律,世间万物自然地形成、发展和消亡。同时,自然规律是永恒的、普遍的。老子说:“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34章);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25章)。庄子说: “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天地》);“天地运而无所积”(《天道》)。自然规律装载、规范和统率着世界万物,不曾有过任何的停息。自然规律又是循返守静的,世上万物和生死变化是平静的、自然而然的,其动力来自万物本身。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16章)千姿百态的自然物生机勃勃,欣欣向荣,但其最终的归宿还是平静地回归于自己的本源。这个规律,我们称之为“返本复初”规律、“反者道之动”(40章)规律,老子称它为“静”,“归根曰静,是谓复命”(16章)。自然规律又是辨证的、对立统一的。一方面,“道”的对立统一之间是相互依存的。老子认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58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交,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庄子也指出:“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齐物论》)另一方面,“道”的对立双方之间是相互转化的。老子认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2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22章)。万物不仅回复本源,而且只有在矛盾对立双方之间的转化中才获得新生。只有尊崇“天道”,尊重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来发展经济社会,人与自热和谐相处的环境友好型社会才可能实现。

二、根本理念:天人合一

在论述天人关系时,原始道家的思想是很独特的。与世界一些宗教、文明认为上天赋予了人类统治世界的权利、人在自然中具有特殊地位的观点相反,原始道家认为,世上最高尚的主宰为“道”。“道”无偏私,它公平地繁衍并规范着这个世界。这个公平就是法则,就是以“万物为刍狗”(5章)。天地万物及人类都是自然的产物,它们的活动都只能是自然规律范围内的活动,都只能被当作“刍狗”来对待,切不可胡作非为。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25章)。自然万物的生成过程是一幅美妙的渐进的画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它们不是由上天、上帝等超然物创造的,而是在“道”即自然规律的统帅下自然有序地形成的,包括人。对于自然的进化形成过程,庄子也作了精彩的描述:“种有几,得水则为继,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壮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干余骨。干余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軦生乎九猷;暓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至乐》)不可否认,庄子的这一“进化论”并不能称为科学的进化论,而且他所描述的各物种之间由此及彼的关系在今人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庄子的这一论说坚持了唯物主义的立场,即世间万物是经过一定的过程演化而来的,他们都不是由神创造的。尤其是其中的关于“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的论述,更明确地表明,人也是经过演化而来的,他是自然万物中普通的一员,没有特权。另外,庄子还指出:“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秋水》)他还在《大宗师》中说:“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不管我们是否认同,自然都是一体的,世界万物离不开这个整体,只有承认人“与天为一”(《达生》)、自觉地维护自然平衡的人才是真人。老庄的关于人来自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论说是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意义的。

在现代生态学中,科学家也认为,生物圈生态系统中的各组成部分,包括光合作用植物(生产者)、动物(消费者)、微生物(分解还原者)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是环环相扣的,密不可分的,用老子的方法话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失”的。无论其中哪一环出现脱节,整个系统都会崩溃。可以说,今天人类的活动主要是集中在生物圈内。人是生物圈生态系统中的一员,在维护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转中,人类应当承担义务。这与其说是对老庄思想的佐证,不如说是对老庄思想的继承,即天地与人同根,万物与人为一,维护生态平衡,保持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人类责无旁贷。

三、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途径:无为

“无为”是原始道家的重要思想。在部分人看来,“无”就是没有,“无为”就是指“无所作为”,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原始道家的“无为”,《道德经》中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章),“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48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63章)。同时又说:“我无为,而民自化”(57章),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64章)。此外,在《道德经》中还多处提到与“无为”意思相近的词或词组,如无名、不言、弗持、弗居、无知、无欲、不争、无私、无身、勿、勿伐、勿骄、无事、无心、无味、不学、不武、不怒、不敢等。这些词与“无为”可以说是一个集合,即“无为集合”。根据这个集合,“无为”一词的意义就清晰多了。笔者认为,老子从未主张过浑浑噩噩、毫不作为,否则他就不会去思考那么多的社会问题,不会去怒诉假仁假义,不会提倡效仿圣人。在这里,“无为”真正含义应为“不为之为”、“善为”,亦即是对过激行为的否定、对有违自然规律的行为的否定;换言之,就是主张自然、适度地作为;这一种“无为”是以“无不为”,“柔弱胜刚强”(36章)为目的的。无为,是解决生态危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根本途径。具体来说,无为可分为外在行为的“无为”和内在行为的“无为”两方面。

(一)外在行为的“无为”

外在行为的“无为”是指要求人类认识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爱护自然,反对人类自然的过激行为,确保人和自然的和谐与协调,概括起来即为顺、和、静。

顺,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在自然这个要机体中,人是其中的一环,人的能力在自然面前是有限的,人类只有尊重自然,爱护自然,才可以得到它的恩泽,否则只会遭受惩罚。要顺应自然,就要有“德”。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51章)自然是一个有秩序的逐渐演进的过程,人类要有“德”,便是要“畜之”,便是要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这样一个过程中公平地对待自然万物,爱惜自然万物。“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51章),“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让万物自然地享尽天命。庄子也认为“天与人不相胜”(《大宗师》),强调“万物一齐”(《秋水》),彼此间各有千秋,不分上下。人类应该尊重自然,公平地对待自然万物,因而庄子提出了“物无贵贱(《秋水》)之说。在此基础上,庄子呼吁“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秋水》)。对于违背自然规律的胡作非为,庄子予以强烈的谴责:“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者也;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者也。”(《骈拇》)进而庄子警告说,如果刻意用外力改变自然,“乱天之经,逆物之情”(《在宥》),就必然造成“云气不待族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益以荒矣”、 “灾及草木,祸及止虫”(《在宥》)等灾难性后果。

和,即要求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人类根源于自然,归属于自然,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老子说:“其安易持。”(64章)事物稳定时就容易维持。庄子则将“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视为人生的最高境界。庄子很羡慕原始社会的自然境界:“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淡漠焉。当是时也,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夭,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缮性》)强作妄为的“有为”,“上悖日月之明,下烁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胠箧》),只能是威胁了自然万物的和谐相处。

静,这是针对人类社会提出关系的,即要求人类不要争战。老庄生活的年代是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各国间的争战带来的残酷场面让这两位哲人痛心疾首。老子说:“善为士者不武;善武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68章);“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31章);“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30章)。老子的论述,可以说是从政治和军事角度进行的,但对于环境保护而言,仍不失其现实意义。争战最激烈的方式莫过于战争,战争造成的污染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例如,1991年海湾战争期间,约有700余口油井起火,每小时喷出1900吨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质,造成了全球性污染,地中海、整个海湾地区以及伊朗部分地区还出现了“石油雨”[4]。1999年,由北约飞机轰炸潘切沃炼油厂等设施造成的污染,至今还影响着原南斯拉夫及周边的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环境。

(二)内在行为的“无为”

内在行为的“无为”是要求人们效仿圣人,约束内心的欲望,做到 “少私寡欲”。(19章)

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动荡的时代、巨大进步在促进了社会和私有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的同时,也使得人们的私欲进一步膨胀,人类向自然的索取更加频繁和无所顾忌。老庄迅速而冷静地分析这一社会现象并给予评价。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12章)庄子继承老子的衣钵,认为“天下皆知求其所不知而莫知求其所已知者。皆知非其所不善而莫知非其所已善者,是以大乱”(《胠箧》)。为避免因贪欲无限扩张而导致自然的惩罚,人类应该增强自制力,爱惜自然,知足而止。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知足者富”(33章);“祸莫过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46章)“知止所以不殆”(32章);“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67章)。世上最大的祸患莫过于不知足,最大的罪过莫过于贪得无厌。世间万物都有个度,只有适度而止、“少私寡欲”,人与自然才能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发展才能全面协调可持续。

(责任编辑:张恒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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